办理房贷利率打折设条件 银行称并不违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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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房贷利率打折设条件 银行称并不违规
2009年02月03日 10:33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目前,各家银行的房贷“七折利率”细则正陆续出台,但在细则执行过程中,一些购房者遇到各种不同的附加条件。昨日,德阳读者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成都银行办理房贷业务时,被要求出示“年收入12万元以上”证明或在成都银行办理至少20万元的一年定期存款。

  “金卡”客户房贷利率最惠

  李女士说,她最近看中了成都某楼盘,首付之外,需向银行贷款17万元。房产商要求购房者在成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但是根据该行规定,要享受房贷七折利率就得满足一些条件,包括年收入12万元以上、在成都银行办理至少20万元的一年定期存款等。李女士认为,这些规定很不合理,“如果我有20万元闲钱存进银行,就没必要贷款买房了,况且贷款利率比存款利率高出很多。”

  记者就此采访了成都银行个贷中心一位姓陈的负责人,他表示,成都银行的房贷细则确实有一些附加条件,但这也是根据国家政策,“商业性房贷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70%”,各家银行还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节,对于房贷申请人来讲,决定其是否能享受7折房贷的因素还包括资信情况、对银行贡献度、以往信贷历史等。他认为,李女士提到的两个条件是片面的,如果申请人是成都银行金卡客户等,都可以享受最优惠利率。

  各银行都附加了条件

  要享受7折利率,各家银行有哪些规定呢?记者昨日进行了了解。中国银行的房贷客户需满足三方面的条件:一,贷款所购房屋为首次购买的自住房或改善型自住房;二,从现在起往回连续推算12期,无逾期还款记录;三,原贷款利率没有执行上浮。 农业银行对初始贷款金额30万元以上的客户,已从今年1月1日零点起系统自动下调至7折,30万元以下的老房贷,就要看其信用度以及对银行的贡献大小。凡申请优惠的客户需承诺12个月内不提前还款。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将与办理优惠的客户签署补充协议,在招商银行办理优惠政策的客户3年内不可提前还贷,否则将计算违约金,收取的最高比例可达1.5%。

  银行业人士称不违规

  有了五花八门的附加条件,很多借款人感觉房贷新政没有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针对市民对房贷“附加条件”的质疑,四川银行业协会副会长郭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七折优惠不可能“一刀切”,各家商业银行对于房贷都有自主经营权,不存在违规操作。

  他表示,国家出台政策,意在刺激房市、拉动内需,但至于优惠多少、怎么优惠等,具体还得银行自行决定。政策并未规定银行必须优惠7折,在市场背景下,银行可以选择7.5折,甚至8折。银行和客户也可以进行双向选择。(记者 刘畅)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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