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前日联合发布《补充通知》对“第二套房”按揭的诸多争议给出明确界定,但记者昨日咨询省内银行人士,均称“实际操作仍有不少细节难点”,到底如何执行,还需等待上级行细则,如此一来,可能前段时间房贷业务“受理不办理”的情况仍将延续。
存疑一:住房平均水平如何算?
《补充通知》规定: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若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然而,“当地平均水平是多少,谁来定,谁发布?若有多个数据,谁最权威?是否跟随数据变动定期发布?”一家国有银行房贷部门的老总给记者罗列了一串疑问。比如首套房是在从化买的,第二套房在广州买,那么这个面积是按从化算呢,还是按广州算?一般来说,中小城市的平均居住面积肯定大于大城市,那么如果跨城市买房,是否意味着在越小的城市贷款买了第一套房,在大城市就能买得越大,还能享受第一套房的优惠利率?“更何况不少中小城市并没有数据发布部门!”
存疑二:婚姻状况怎样甄别?
央行明确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的次数,这就需要弄清楚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房贷情况。在具体审核中,婚姻状况由贷款人自行申报,若已婚就提交结婚证,未婚则开出未婚证明。“现在结婚已不需要单位开结婚证,很多人若想开出假的未婚证明,还是可以办到的,而对银行来说,如果一个个去核查真实性,成本很高,加上目前的央行征信系统并非实时更新,虽然可以看到贷款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婚姻状况,但那是上一笔贷款发生时的状况,很多人也许当时是未婚的,但后来已婚,银行就比较难核查了。”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个贷中心人士指出,若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将民政部门、房管部门的信息都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但这将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过程。
存疑三:公积金留有“后门”?
还有人指出,《补充通知》留了一个“手尾”,那就是如果首套房用商业性房贷购买,第二套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第二套房的调控之列?记者就此向银行咨询,银行方面表示,由于公积金贷款的成数和利率均由国家建设部门规定,并不随央行“第二套”政策而调整,因此这种情况怎么办,还要等待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文件。
每次调控,首当其冲?
中产人士“喊苦”
《补充通知》对“第二套房”作出严厉界定,某大银行房贷部门人士认为,该政策若落实到位,能对抑制炒楼起到一定效果。但调控楼市不能仅从银行入手,税收政策同样要配合,因为很多炒楼人未必依靠银行贷款炒楼,若能从税收上加以控制,效果会更明显。
而白领人士李先生则表示:“不管是加息,还是增税,最后很多负担都是让我们这些所谓的中间阶层承担了!”他说,自己一个月有七八千元收入,一开始财力有限只能买个小房,等有换房需求时才发现,好不容易积攒的一点积蓄还赶不上贷款利率的增长和首付的增加。再赶上宏观调控,不但要多付钱,还要多交税,压力实在不小。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国家的首要任务是解决住房困难,宏观调控意在控制房价,若房价能降下来,“李先生们”多支付的利息和税负也能从房价下降中补回。(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