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明确了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12月12日,记者从多家银行获悉,各家分行均未收到总行的相关文件,在各家总行细则出台前,各家分行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制定的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房贷政策趋紧,明年各商业银行或将掀起新一轮的房贷产品创新潮,来争夺日渐萎缩的房贷市场。
11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昨日下午,记者从中、农、工、建、光大、招行、民生、华夏等多家深圳银行房贷业务部门获悉,目前各商业银行总行还没有向分行下发相关二套房认定实施细则。农行深圳市分行相关人士称:“我们还在等文件,估计总行大概下周才能下发实施细则。”深圳发展银行有关人士透露,该行昨天已经开始着手准备细则,准备今天对外公布。
随着监管部门下发补充通知,第二套住房认定更为明晰。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银行间对家庭成员已同银行结清房贷,再贷款购房是否算作第二套住房认定并不明晰。中、农、工、建等深圳银行相关人士称,目前银行对家庭成员已同银行结清房贷,再贷款购房时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招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称,这方面的规定还在等待总行的相关细则。但深发展总行相关负责人称,央行和银监会下发的补充通知中其实已经明确了这一说法。通知规定:“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不过,有银行人士称,如家庭成员结清房贷,再买房时要按照第二套住房来执行,这样不太合理。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深圳房屋成交量急剧减少,该行的房贷业务已经减少了95%。从办理房贷的人群来看,近期首次置业的比例逐渐提高。监管部门公布认定标准后,这对本身已经萎缩的银行房贷市场应没有大的影响。但也有人士认为,银行房贷政策趋紧,对房贷市场还是会有较大的影响。中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预计,明年各商业银行将推出各种房贷创新产品。“类似‘随借随还’这一类产品明年肯定将大量涌现。目前我们已经开始做这方面的准备了。”该人士透露。 (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