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上周末,上海各家银业执行房贷新政的细则仍未“出齐”,从已经公布细则的几家银行看,还清商业房贷再贷款即视作“第一套房”已经基本成为共识,而以“户”还是“个人”为认定单位,却仍存在分歧。
据悉,建行上海分行已经下发通知,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进行补充,已有贷款还清后再贷,就视作“第一套房”。而此前,建行的高层人士曾表示,建行对有过贷款的购房者再贷款将一律视作“第二套房”。记者从工行、农行有关人士了解到,这两家银行也很可能依此操作,如此,还清商贷即被视作首套可能成为业内共识,新政的“打击面”将大大缩小。
对于认定单位是“个人”还是“户”,多数银行目前倾向“个人”,也有部分银行表示将以“户”为单位,但银行业务人员透露,由于目前操作细则没有明确,实际审贷暂时还以个人为认定标准。
另据记者了解,媒体有关外资银行可能“放宽”界定标准的报道已引起监管部门重视,外资银行相关负责人已被告知,今后办理房贷时外资银行的审核人员应主动查询央行的征信系统,而外资银行房贷信息与央行征信系统联网的工作也将加快实施,打“擦边球”的渠道将在短期内被堵上。(记者 沈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