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邓先生:我前两年购买了商品房,当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得已选择了商业贷款。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不断提高,还款压力越来越大,希望能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以减少利息负担。外地已有好多城市开始办理此项业务,北京何时开展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是两种本质完全不同的贷款,贷款的资金主体、对象、利率、审核、担保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贷款一旦发放,再将债权转让就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从贷款担保方式上讲,借款人办理商业贷款时采用的担保方式为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是采用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种贷款担保方式的不同使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无法衔接。
从贷款抵押物角度说,公积金贷款对抵押物的价值、合法性等方面都要进行评估,商业贷款的抵押物情况不一定能够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评估标准。对于已设定抵押登记的贷款,抵押权人的变更还要看房地产主管部门能否进行操作。而且,商业贷款的额度一般较高,而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的,即使债权转让存在可操作性,由于受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影响,商业贷款也未见得能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还有就是商业贷款是银行的自营性贷款,银行要考虑到自身的利息收益问题,如果将债权转让放开,势必会影响到银行的收益,所以还要看银行是否有将债权转让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