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公布仅一周的时间,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就受到影响。来自于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市场部统计数据显示,在上述政策公示后的一星期内(即8月13日至20日),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家登记量就下降20.4%,由于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意愿明显降低,其成交量环比下降18.5%。
据悉,截至今年2月底,北京已批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52个,住宅总规模2600多万平方米,其中,昌平区、朝阳区、丰台区、大兴区的上市经济适用房项目较为集中。记者从北京中介机构得知,一周来,昌平天通苑、回龙观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最高达到21%;丰台的西南三环地区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达16%;四惠、百子湾地区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达13%。
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副总经理寇海龙分析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中首次提出“有限产权”的概念,并对5年内外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做出了明确规定,虽然目前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时间,但已对持有经适房的房主心里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对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直接导致不少业主、买家已暂停自己的出售或购买计划以降低自身风险,从而出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成交量下降。
买卖二手经适房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经济适用房未住满5年不允许按照市场价出售,界定5年的标准是以购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所以,一定要核对好完税凭证或房产证的发证时间。
{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时,可以根据目前市场的价格为自己的二手房定价,除去正常税费外,交易完成时,原房主还需要补交最终总成交金额10%的综合地价款(即土地出让金)。
{3}购买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不需满足新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若干标准,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没有其他费用。
{4}如果要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买方也必须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同时,这类的经济适用房也可由政府相关部门以同样的价格进行收购。
投资客渐退经适房市场
“伟嘉安捷”企划经理殷丽娟认为,政府严控经济适用房后,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客将逐渐消失,同时,这类房产的个贷业务也将退市。殷丽娟解释说:“如果想要出售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卖给政府也就更涉及不到银行贷款了。”其次,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政策重申,且面积严控在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户型较大的优势从此“荡然无存”,直接扼制了房产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最后,已满5年经济适用房出售税费标准更改,未来投资不确定因素风险较大,对这类房产的未来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犯憷”,投资者更不可能“以身试险”,借助银行贷款购买多套经济适用房进行投资。(王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