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同时按照《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统一签署标准合同。这是今年继4月15日开始实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后监管北京房产中介行业的又一重大举措。
网上签约
信息公示提高透明度
长期以来,信息不透明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一个典型特点,消费者不知道市场的变化情况、实际成交价格等信息,多是仅凭中介公司的一面之辞来确定自己的购房价格。为改变这一现状,5月30日,北京市建委发布了《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须实现网上签约。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须通过中介协会对房源部分信息进行公示后,方可在其经营场所进行挂牌或通过媒体发布广告。这意味着今后二手房交易活动更趋公开化、透明化。
据了解,网上交易信息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1.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2.房源信息:拟转让房屋的发布编号、房屋坐落的典型区域、房屋所在层/总层数、户型、建筑面积、建成年代、拟售价格、受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联系方式;3.其他交易统计信息。房源信息在网上公示一天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为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提供网上签约操作服务,网上签约合同的房屋信息根据已公示房源信息自动生成。网上签约后,各交易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可进行网上受理,通过权属系统办理产权证。
此外,如果个人不通过中介公司卖房,但想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和进行网上签约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到房地产中介协会办理信息公示和网上签约。如个人自行成交需进行网上签约的,可由中介协会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标准合同
减少纠纷的发生
北京市建委在发布网上签约公示《通知》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推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规定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北京市工商局最新下发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这一示范文本对存量房的权属情况、交易方式、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以及税费缴纳等内容作出约定,以避免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如:明确了双方要对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相关物品等情况进行验收,对于水、电、气、物业管理费以及转移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要明确写入合同中。根据该文本,如果卖房人“一房二卖”,不但要返还房款,还须按已付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对于个人自行成交签订纸制合同文本的,可到各区县工商分局或中介协会购买印刷版的示范文本,也可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和北京工商网(www.baic.gov.cn)下载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签约。
消费者增强
二手房交易信心
6月28日上午,《市场报》记者登录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现许多房源信息已经被公示出来。记者点击了其中3条信息,看到房源的所在区县﹑典型区域﹑户型﹑建筑面积﹑拟售价格﹑所在楼层/总层数﹑建筑年代﹑装修情况﹑规划用途等一目了然。发布信息的房产经济公司及联系方式也都明示出来。此外,客户还可以通过选择区域﹑价格﹑户型等快速查找合适的房源,非常方便。
“以前总是不太相信中介公司,感觉他们肯定会在交易过程中吃差价,所以看了好几次房子,谈到最后都没谈妥。”一位购房者何女士告诉记者,“至少现在看来,(新规定)能够使二手房交易过程更加透明。”房主王先生则表示,“过去一直对交易过程的风险心存疑虑,导致房源也不能及时放出”。链家地产的200份抽样调查问卷显示,对于北京市7月1日起要求二手房交易必须网上签约和执行标准买卖合同的规定,23%的消费者认为“二手房交易将更加安全,从而愿意选择二手房”;32%的消费者认为“有助于规范市场,淘汰不良中介”;18%的消费者认为“二手房交易信息更加透明,有助于平抑房价”;14%的消费者认为“可以降低违规操作,保障买卖双方权益”。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人士分析认为,采取网上签约公示后,消费者就可准确把握拟购房区域的二手房成交价格走势,并根据自己经济实力及时调整自己的置业计划。同时,消费者还可看到不同区域的房屋报价情况,对全市房价有一个全面认识,购房选择余地会加大,从而也起到解决区域结构不平衡问题,有利于全市二手房价格的稳定发展。
中介公司
势必加速洗牌
6月28日上午,《市场报》记者走访了团结湖附近的地产中介公司,这些中介公司都已经接到《通知》,并表示正按照要求进行准备工作。“网上签约的出台,预示着行业监管力度已经开始延伸到个人。以往的行业监管、资质的审核都是针对企业层面,而网上公示,将会使违规个人很难再在这个行业内从业。”我爱我家的经纪人员向《市场报》记者表示。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也正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业务管理负责人及网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继成功举办第一期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操作培训班后,7月13日,由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处、中介协会及系统开发单位举办的第二期培训班正在报名中。
“我爱我家”认为,行业将会面临着新的一轮洗牌。由于将买卖合同进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这样使得一些小中介公司的霸王条款几乎作废。更为根本的是资金监管的实行,将会把房款存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那么以往靠客户房款而运作的小中介公司将会迎来灭顶之灾,逐步淡出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北京市建委负责人也表示,企业必须要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才能求得长远发展。
链接
资金监管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
2007年2月28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了《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自2007年4月15日起所有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的行为,均应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交易结算资金的划转,简称资金监管。未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其成交业务的交易结算资金应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实施划转。”该账户是交易保证机构(包括房地产经纪公司或专门从事交易保证业务的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
由于在北京房屋交易过户一般为一至三个月的时间。买卖双方在达成房屋交易之后,不能做到“产权证与房款”的即时交割。在这期间的账户资金如果没有监管,资金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资金监管避免了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进而杜绝了不良中介“卷款逃跑”事件的再度发生。资金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纪公司“吃差价”行为。一是资金交付均通过银行完成,收多少付多少,不存在差价。二是经纪公司不能够通过挪用客户资金进行“押房”,从而减少了“吃差价”的可能,确保了交易资金的安全。(王旭辉 王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