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不到一周,记者从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咨询经适房新政的人明显增多,大家关心的问题集中在二级市场购买经适房是否受新政约束。
“黑白合同”买经适房风险加大
“链家地产”统计数据显示,6月7日至6月11日,购买经适房的客户咨询量比平常上升了三成左右,但登记买房的客户却没有相应上涨,五天的日需求登记量反而比往常减少了8%左右。
征求意见稿没有对实施新政的经适房范围给予非常严格的界定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中大恒基董事长刘益良透露,目前利用“黑白合同”购买未满五年经济适用房的客户不在少数,目前出售价格可能是原始价格的2倍,因此一旦禁止再交易或者政府以当地新建经济适用房价格作为参考再回购,购买者遭受的损失可想而知,这也是让一些购买者犹豫的原因。此外,针对目前已满五年允许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新的政策出台后,交易费用会不会增加也是市场上普遍关注的问题。
政策解读出现俩版本
目前业内对‘新购’的经济适用房已开始流传两种不同的版本。一种说法是文件中所指的“新购”范畴是指个人购买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只要政策出台前,房子已经由开发商卖给个人,就不涉及回购。
而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新购”范畴包括了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再售情况,意味着今后所有有购买资格的人所购经济适用房都不得再上市。刘益良分析,目前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总数大约为15万套左右,其中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的占到三成,也就是说有近10万套经济适用房还未满五年的上市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表示,不排除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国家会对整个住房保障体系做出统一的规范和调整。无论哪种说法,业内多位专家一致认为,将不足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以做阴阳合同的形式市价售出,再申请新的经济适用房从中得利的情况未来不会在出现。(王丽娅)
咨询案例
买房人:5年内经适房是否能买?
已在几年前获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申请表,但还未购房的李先生称:目前有一朋友表示愿意将自己的一套位于回龙观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给他,这套房子还未满五年因此比同地段的商品房要便宜很多。但李先生担心自己购买后被政府视为“新购”范畴而回购,因为在这次意见稿中经适房的范围圈定在‘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适房中’,对‘新建和销售’的时间节点问题在文件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热线答复:建委仍无定论
针对‘新购’政策是否涉及二手经济适用房这一让人担心的问题,记者与李先生一起以购房人的身份咨询市建委便民热线,但是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市建委便民热线的答复是:“按照以往的新政策,采用‘只对后,不对前’的原则,很有可能就是在政策实施前的经济适用房都不涉及回购问题,只是政策实施后开始执行新规定。但目前政策中还没有明确这一时间,所以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