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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房东一年逃税逾四亿元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2007年02月13日 10:48 来源:北京商报


    2月4日消息,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通知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住商品房后,不能随意出租、转让。购买非自住商品房的,也必须按照“商业存在”的原则进行交易,从而遏制了境外热钱炒房的行为。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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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实施不久的房屋出租综合税,如人们预料的一样遭到了市场的冷遇。据信一天地产经纪公司和北京市地税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06年房屋出租综合税至少也要流失4.02亿元。

  不久前,北京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07年2月1日起开始正式执行。个人出租房屋收入将严格按照5%综合征收率征税。然而从链家、我爱我家、信一天等经纪公司的反馈来看,新政策实施以来,主动向地税部门递交登记材料、申报房屋出租纳税的房屋业主寥寥无几。

  据信一天地产市场部经理罗煜测算,去年北京市大约有50万套的房屋出租,按照5%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税率,北京市去年的房屋出租税收应该在6.02亿元左右,而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公布的数字显示,去年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缴税只有2亿元左右,因此,去年房屋出租综合税至少也要流失4.02亿元。

  据罗煜介绍,在已缴纳的房屋综合税中,由房主上缴的只占7%,其他均转嫁到承租客户身上。由于各房产中介对出租房屋的数量和面积统计的方法有差异,4.02亿元税收流失已经是最低的测算,而有的房屋中介公司测算的数据还要高,认为房屋综合税流失在11亿元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北京市对个人出租房屋征税政策执行到位还存在一定难度。首先,监控系统并没有全面建立,房屋是否是租赁状态难于确认,很多房屋缺乏征税的有效依据;其次,居民对出租房屋缴税的意识较为淡薄,一些业主存在“能省则省”的心态;另外,最为关键的是,征税政策是否与强制备案相配套执行。

  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的北京市《新租赁管理办法》中,将会有关于强制租赁备案的条款,备案制会为地税和房屋管理部门建立起对接平台,有效遏制逃税行为。(赖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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