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是临沂市兰山区一家楼盘的销售经理。售房过程中,他发现很多房子的业主是未成年人。记者了解到,出于各种原因,临沂市出现了许多未成年人当房产业主的情况。有关人士提醒,这样做可能会存在隐患。
据余经理介绍,这种“小鬼当家”的情况在他们楼盘销售中是比较多见的,大多是父母为孩子购房。由于未成年人没有还款能力,银行无法提供按揭,所以这些房子必须全额付款。
记者从临沂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临沂市的确存在一些未成年人当业主的情况。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未成年人不能拥有房产,因此只要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未成年人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监护人的名字,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成立。
工作人员介绍,“小鬼当家”的原因有很多,一部分家长出于规避税费的考虑,还有些生意人为防范生意风险让孩子成为业主,以便为孩子和自己留条后路;还有许多祖父母掏钱买房,让孙子孙女成为业主,为的是万一儿女离婚房子不好安排。
据有关人士介绍,《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孩子成年后一旦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会有极大的法律障碍。另外,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如遇到资金困难,需要抵押、出租房产时,也会受到法律条款的限制,无法动用孩子名下的房产应急。(田慧 袁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