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月21日,本报(华西都市报)巴蜀版以《没有预售证商品房售卖照样火》为题,曝光了广安市部分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大张旗鼓地预售或变相预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这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行为?近日,本报记者在眉山、遂宁等地明察暗访,结果令人担忧: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证便开始预售商品房的现象大量存在,而购房者对此似乎也并不在意。
连日来,记者在眉山调查后发现,该市大多数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证便开始预售商品房,多数消费者也并未意识到其中暗藏的风险。
暗访:没预售证房子卖得火
昨日上午,市区红星路某售楼部。售楼小姐热情向记者推荐:楼盘位于市区裴城路,现已售出一大半。当被问及是否取得预售证时,小姐坦言“还没有”,但她强调:“我们在眉山已开发了13期,公司信誉度很好。”
随后,记者又到市区环湖路、东坡大道的几家售楼部了解情况。这几家开发商同样都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但房子已卖出不少。为规避政策“风险”,开发商们想出各种法子变相预售:接受“申购”、“排号认购”……当地业内人士透露,变相预售时,双方签订的不是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相关“协议”,其中有“购房者完全自愿”等内容。
购房者:开发商信誉“靠得住”
不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就贸然买房,不怕遭遇购房陷阱?市民张女士的说法是,她知道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规定,但为了选择更好的位置、楼层和户型,还是决定抢先下手,“开发商对前期购房者有一些优惠措施,下手晚了就吃亏了。”
许多购房者认为,当地一些比较知名的房地产公司信誉比较好,靠得住,不会出问题。“到处都是这样干的(指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便开始卖房),应该不会出问题。如果要出问题的话,有关部门早就出来干涉了。”
房管处:近期整顿违规行为
眉山市房管处房政市场管理股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该市确有一些开发商没有办理预售证就开始销售,“商品房违规预售现象很普遍,涉及面也比较大。”据称,为加快和促进发展,有关部门对投资软环境管理得比较松,商品房预售方面的违规行为较多。
据介绍,该市房管处曾有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排号认购、摇号认购等任何形式变相无证预售商品房,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排号登记费、保险金、诚意金、认购费等任何含有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该负责人表示,近期,房管处将重点整治商品房违规预售行为,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大对购房者的宣传力度。(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