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购房人对楼市的关注度似乎也在不断降低,上周南京房地产市场的住宅认购量依然徘徊在千套以下的低位。与此同时,开发商们则想方设法吸引人们的眼球:南京江宁一家楼盘打出了“3年无条件退房”的促销旗号,常州一家开发商也宣布“无理由退房”。这些“标新立异”的举动无疑在眼下低迷的楼市掀起了轩然大波。
南京 “无条件退房”不仅退本金还给24%高额补偿
当团购、一口价等促销招数已经不再吸引人之时,位于南京江宁河海大学分校旁的丹佛小镇在这个双休日推出了“3年无条件退房”的优惠活动,成为楼市聚焦的新热点。记者从售楼处了解到,开发商给出的承诺是在今年8月份期间购房的,买房人只要签订了相关协议,就可以在购房之日起满三年后的60天内,选择无条件退房。开发商称,买房人不仅可以退回本金,还能获得24%的高额利润补偿。
市民林先生看了宣传单以后告诉记者,这简直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如果我买的是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3年后我不但能把房子退给开发商,还能拿到24万的利润,比存银行还要划算”,而且房子在交付后自己还可以住上一段日子,林先生认为自己便宜占“大”了。
不过,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要“慎重考虑考虑”。江小姐正打算在江宁买房,她算了笔账后发现,利润可能并没有宣传的那么高,“3年后如果要退房,将涉及到二手房的买卖,卖方要交的税包括5.5%的营业税,1%的个人所得税,有的房源还要交1%的土地增值税,这样算来,利润也就只有16.5%,此外,银行利息也要考虑啊。”江小姐表示,就算是3年后退房了,到时候要买房还得折腾,房价也不见得能便宜,她告诉记者自己还要等等看。
常州 房价下跌可获差额补偿或全额补息退房
7月31日,位于常州市的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无理由退房’置业保障计划”新闻发布会,宣布:“从8月1日起,凡购买住宅产品(不包括商铺和别墅),自购买之日起,如果常州房地产行情走低,也就是说在合同约定期内,如果房屋单价低于当时购买单价,购房者就享有差额补偿或直接行使退房权,将退回该业主已付的全额房款,且不向该业主收取任何违约金,并给予合理的利息补偿。”同时宣布,“无理由退房”计划,作为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新城房产会逐步推行到公司分布在上海、南京、无锡以及苏州等地的十多个项目中去。
新城房产副总裁闵远松对记者介绍了“无理由退房”出台的背景。他介绍说,截至2008年上半年,周边城市南京的成交均价为6572元/平方米,苏州的成交均价达7638元/平方米,无锡均价达5964元/平方米,而常州的成交均价只有3932元/平方米,成为苏南地区的价格“洼地”、沪宁线城市的最低。单独从房价增长来看,常州房价增速缓慢,相对常州人均收入14.5%的增速,常州房价的增长速度不到收入增长速度的一半,房价整体走势平稳。所以,闵总认为,在这个充满信心的、理性的常州市场面前,常州消费者却也跟随着广州、深圳等其他大城市的消费者一起观望,这显然是不理性的。“无理由退房”就是要在某种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神经。
分析 这种营销手段能否助推楼市还很难说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3年无条件退房”或“无理由退房”只是一种营销手段,而且三四年前已经在南京河西一家楼盘的销售中出现过,“当时对人们的吸引力还是蛮大的,毕竟楼市正处于‘上升期’,而后也几乎没有人选择退房”。该人士认为,现在再推出类似的促销手段,究竟能吸引多少购房者还很难说。因为根据官方网站的统计,南京上周的住宅认购量只有939套,连续三个星期不足千套。他预计,楼市的销售数据还将持续下滑,开发商如果不在价格上动点“真格”,恐怕很难吸引买房人。
一位开发公司的老总则认为,此举好比“冬天里的一把火”,对烧旺目前销售低迷、持续疲软的房产市场有助燃作用。他坦言,现在楼市疲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扬,已使得许多房产开发商“捉襟见肘”,如果再这样硬撑下去,房产市场大崩盘,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都不利。而苏南经济研究所的一位专家反映,“无理由退房”不排除“业内跟进”的可能。一旦出现大规模的退房问题,退房资金怎么处理,则是最大的难题。这时,开发商的实力,将成为关键。因此,一旦出现“企业跟进”,恐怕将成为楼市重新洗牌的引信。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市民对此类说法表示反感。一些网民说,开发商此举“反映了一些房产开发商的窘境,只是一种变相的促销方式,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大忽悠。”更有人直言不讳地说,在消费者购买力下降的时候, 楼市所谓的“巨变”或者“拨云见日”,只有靠降价,“降价才是硬道理”。(匡启键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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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2005年9月“牛市”作出回购承诺盘整期开发商付出代价
早在2004年,南京就有不少开发商纷纷出来承诺“购房不满意,可无理由退房”、“价格若跌,开发商回购”……河西一开发商推出的“无风险置业”称,如果到一年后交房时对所购物业的品质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入住通知1个月内向开发商提出回购申请,开发商将委托顺驰房地产经纪公司按合同总价108%的价格代卖。如果1个月后仍然没有卖出,开发商将按108%的价格回购。
然而,一年后,也就是2005年9月份左右,开发商在一年前“牛市”时作出的回购承诺就面临了挑战。“由于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国家开始对市场大力度调控,而市场也开始出现一些反应。”专家认为,随着楼市“牛市”不再,进入盘整期,市场出现微跌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市民要求退房的事情不可避免,而按照此前的回购承诺,开发商无疑要付出很大代价。该专家举例,国内一家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天津便因为“回购”和“包租”,损失上亿资金。
北京 2008年7月承诺“无理由退房”签单人数一周增一倍
“只要一次性付款购买东亚三环中心的客户,到交房时(即2010年3月25日至4月3日期间),如果对所购房屋不满意,可以无任何理由申请退房,同时还可获得总房款日万分之二的补偿金。”据悉,此销售方案推出一周,前来签单的人数就比往常多了一倍,效果非常明显。以全款购置东亚三环中心一套35平方米的房子,单套总购房款为34万元左右。若以合同最长有效期限660天计算,业主到期选择无理由退房,大约可获得40920元补偿。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具有很大诱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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