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方某报的《与拆迁方僵持一年多深圳“最贵钉子户”终获逾千万补偿》一篇报道引起了笔者的关注。仅凭深圳“最贵钉子户”这一称谓,便可知道该文的倾向性了。许多报纸在转载该文时,则纷纷直接用了《建房花百万,拆迁补偿千万》作为标题。似乎这位拆迁户占了拆迁补偿天大的便宜。
果真如此吗?
让我们来细细分析一下,在此次拆迁的利益博弈中,究竟谁占了谁的便宜。
我们跳过双方复杂的博弈过程,只说结果。该文评述说,“该房建造于1997年,当时的建造成本为120万元,补偿价翻了十倍。”而在这10年间,“最贵钉子户”该房所处的地理位置商业价值已经巨大涨升。目前其周边房价已涨至2万元/平方米左右。“最贵钉子户”蔡珠祥、张好莲夫妇提出,由于周边房价上涨,补偿应在1.8万元/平方米。应当说,“最贵钉子户”每平方米主动让利0.2万元。这幢民房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共计让利近160万元。最后达成的补偿标准为1.6万元/平方米。如果“最贵钉子户”就是寸土不让,锱铢必较,那么成交价应为1500万元。
1200万元,很贵吗?
把深圳“最贵钉子户”的收益与深圳房地产龙头老大“万科”股票收益做一下比较。如果在1997年1月9日买入120万元的“万科”股票,当日“万科”的股价为10元上下,可买入12万股。到2007年10月26日,将在10年中不断送股填权的“万科”复一下权,该日的股价是1617元,升值收益是1.9404亿元。如此来看,贵不贵一目了然。(魏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