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开宝马车的人住经济适用房,和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建游泳池一样,都是不应该的。”在今天上午江西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高浪谈到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时说,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认定,是关系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成败与否的关键所在。
“要保证只有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才能成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对象。”高浪介绍说,按照江西省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必须经过居委会、区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程序,即社区(居委会)负责初审,经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榜);街道办事处负责复核后,由区政府对复核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第二次公示(第二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市政府再次委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第三次公示(第三榜)。
据了解,目前南昌市已经筛除了4312户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对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对象,该省则采取公开摇号、电视直播、公证员全程公证的方式,按中签顺序选购经济适用住房,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以来,该省11个设区市共有15277户中低收入家庭参加第一次摇号,4385户家庭中签,中签比例为28.7%。
此外,江西省廉租房的覆盖面也不断扩大。预计到今年年底,该省各设区市保障户数达31074户,可实现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人均6平方米以下(其中六个城市为人均7-8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记者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