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郑州市“地王”纪录频频被刷新:
7月25日,鑫苑置业有限公司以1115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了16502平方米的土地(位于建设路与伏牛路交叉口附近),平均450.5万元/亩。
8月17日,位于航海路北、朝凤路西的一宗215亩的住宅用地,郑州世纪长城置业公司最终以每亩351.6万元、总价7.5726亿元的高价拍到了手。
9月4日,郑州郑花路西、滨河路北一块335.85亩土地被河南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拍得8.12亿元,一亩地拍得241.77万元。
郑州平均不到一个月出一个“地王”,可以说,2007年成为郑州房地产行业的“地王”年。
各大开发商在土地拍卖市场上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厮杀”,导致郑州地价屡创新高,不断有“地王”浮出水面,而“地王”又对楼价起到极大的支撑作用,往往“地王”一出,周边楼盘价格立即大幅飙升。
有观点认为,现在“地王”大都是上市公司之间的竞争产生的。此外,也不排除有些地产商通过“障眼法”来牟取暴利的。先低价买进大量土地,然后高调在其低价地周边拍出“地王”拉高价格。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地王”不断产生,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地价上涨已成为当前房价上涨的一大主因。
9月10日,郑州市房管局公布了8月份新的郑房指数,郑州商品住宅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为3636元,仅比7月份涨了12元。但一些市民却提出,他们跑遍了新开发的楼盘却找不到这个价位的房子,大多数商品住宅的价格都在4000元/平方米以上。限价房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
与新“地王”的快速更替相对应的,是郑州限价房难产: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将建设限价商品房,建设总量为632万平方米,占总体建设总量的17%。今年下半年,郑州将开工建设12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明年推出限价商品住房140万平方米。
何为限价商品房?有关人士解释说,就是限定价格进行销售,以同一个区域、路段的商品住房均价为基数,在该基数的基础上再下降10%~20%。政府会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平均价格的90%或80%进行测算,扣除各项成本、费用,从而推算出土地的价格成本占多少,在供应土地的时候,政府会降低土地的价格,减少开发商的建设成本,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在房价高、买房难的一片叫喊声中,限价房的适时出现似乎给了郑州市民以新的希冀。
然而,去年限价房压根就没露面。如今,2007年已经过了大半,郑州限价房仍是千呼万唤不出来。
今年5月9日,郑州市市长在市政府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表示:除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以及河南省和郑州市的重点项目外,在市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将不再用于安排房地产项目。8月13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新规划出台前,市内五区新增建设用地,不再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被寄予厚望的郑州限价房为何一再难产?
事实上,“地王”频出的背后,是郑州市土地供应总量的严重萎缩,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量由2005年的1862亩锐减到2006年的598亩,2007年的供应量更少。
对房产商而言,房屋价格的构成主要有五部分,即土地成本、建安成本、财务成本、税费和利润。其中地是房产商的“口粮”,几乎占所有成本的一半。
“面粉价涨了,馒头会不涨吗?地价限不住,怎么限住房价?”河南省住宅产业商会秘书长赵进京分析说。他认为,从最近几年郑州市土地拍卖结果来看,中小开发商几乎在所有的土地竞拍现场中消失,所谓的土地竞拍实际变成了几家大型房产公司玩的“独角戏”,垄断迹象越来越明显。当少量可供开发的土地集中在几个大的寡头手中时,商品房的定价权也就自然掌握在他们手中,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将成为土地成本上涨最终的承担者。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夹心饼干”
对于限价房难产,河南财经学院刘社教授认为,郑州市限价房的测算方法不科学,因为它没有限定开发商的利润,而是以同一个区域、路段的商品住房均价为基数,在该基数的基础上再下降10%~20%。问题是,同路段的商品房均价也是随行就市、水涨船高的,它的掌控权在开发商手中,这样操作把限价房变成了一种价格游戏,不具备实质性的意义。
限价房的主要销售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他们属于富裕阶层和低收入群体中的夹心层。而在现实生活中,限价房也沦为夹在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夹心饼干”。
针对郑州限价房难产的现实,刘社提出了“三限论”:先限定开发商利润,再通过计算得出房价,然后倒推地价,再限制户型。
要限定开发商利润,就要详细调查其开发成本。刘社认为很有必要,“如果我们忙着调查一碗烩面的成本,却不去调查一套商品房的成本,这不是舍本逐末吗?”
河南省住宅产业商会秘书长赵进京则提出了“六限论”,即限地价、限房价、限利润、限面积、限购买对象、限再上市年限。他的具体想法是,把郑州市一部分仓储和工业用地用于限制房建设,采取政府回收招标交易方式,确定开发单位和具体宗地地价;由物价局根据开发项目核算成本,依照当前建材、绿化、税收、经营成本核算开发成本,以7%~10%的利润率明确界定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以市场公开的开发经营成本为基础,以限定的开发利润为依据,由管委会制定出贴近民生需求的销售价格;按照本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划设计,90平方米以下户型达到80%。
然后限定购买对象,须具有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年龄在25周岁以上,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购买限制性商品房一套,购买者在获证5年以内,不允许有出租、转让、抵押等再上市交易行为。(肖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