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五日电 题:北京房价飙升 涉房纠纷大幅上升
作者:许可新
京城房价飙升势头迅猛,二〇〇四年末此间的房价均价每平米尚不足五千元,民众多已咋舌,到而今城区房价均价已逼近一万四千元大关,有论者甚至称,北京房价超过纽约。
北京房价高企及持续飞涨,在带来“火热”楼市的同时,面对价格一日一变的市场,卖房人因逐利而对已经成交的房屋交易反悔的情况越来越多。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数据表明,今年前八月,该院受理此类案件已达三百件,较以往有明显增加。
有专家指出,考虑到中国民众普遍的厌讼心理,实际的情况可能比数字显示的还要多。
据一中院统计,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主要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等形式出现,尤其以房主反悔撕毁买卖合同和房地产中介组织为赚取差价而一房二卖的案件为多,而后者与房价飙升有紧密联系。
“卖房人冒着败诉风险,仍然反悔撕毁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一房二卖,主要是因为高涨的房价让他们有利可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数额远低于其转卖房屋获得的利益。”一中院法官丁宇翔说。
丁宇翔介绍,近两年北京房价涨幅惊人,很多已经卖出的房产短期内每平米升值数百元甚至上千元。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中,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并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的物权未转移,此时卖房人仍然有权处分房屋。
而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只能判令卖房人向买房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而该违约金可能远不如房价上涨带来的收益。
丁宇翔还介绍,这类案件有一个特点,即卖房人作为原告的居多,“因房价的剧涨,卖房人觉得自己吃亏了,于是就以种种理由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不过,丁宇翔发现,卖房人起诉多败诉也多。“卖房人一房二卖很少有实体法上的免责依据,因而难逃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