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众住房困难的现状,法国历届政府曾提出过一些解决措施,新政府上台后更增大了力度,例如提出“扩大买房减税范围”,鼓励人人都成为房产主。
2006年9月份,前任德维尔潘政府推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舒缓房产市场压力的最新措施,其中有两条,其一为“罗比安制度更新版”,另一是“波尔罗大众化制度”。二者的共同点是鼓励人们投资供出租的房产市场,对购买房子然后出租的投资人给予税务上的相应优惠待遇。除此之外,法国行政机构中还有相当一批助民、便民部门,在符合其规定标准的范围内,百姓可以享受国家补助或税务优惠;“全国住房修缮局”即是在住房领域内的重要服务部门。通过它的中介,执行政府政策,百姓便可找到适合解决个人问题的途径。
据调查,目前在法国生活水平属于中等的“干部阶层”家庭,税前月收入平均为5200欧元。令人相当吃惊的是,这类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情况其实并不理想。按照解决住房问题投入的工资收入比例计算,一般家庭达到35%。这些家庭若选择购买自家房屋,并且住在巴黎,买房贷款分期还贷定在20年,这些家庭只能有70平方米供支配。按同样投资比例,另一类人选择在高尚区内居住,但自己不买房,而是租房住,这些人可获得90平方米面积的支配权。若是在外省大城市生活,可支配面积可以增加一半。一家如果有2、3个孩子,这样面积的房子实在不能算大……法国百姓需要扩大住房面积,这是事实。
然而,法国房产市场价格近年不断上涨,已经达到相当贵的程度。上面谈到的是干部家庭,如若经济条件更差一些,又没有运气从父母手中继承到房产,想要住得舒服些,又不想过分“勒紧裤腰带”,实在是一大难题。与此同时,社会上有闲散资金,法国社会也有投资于房产的传统,完全有可能将两者糅合在一起,形成良性运转。“全国住房修缮局”依据政府的鼓励政策,就订出明确章程,管理房产主以改善住房环境为目的的投资,既为低收入者找到便宜住房,又为投资人提供生财之道。
这确实是一条非常合算的生财之道:买下新房子以后出租,但投资者方面应当遵守的规定是:在出租的9至15年间,保持房租不超过市面价格的90%(“罗比安制度更新版”)和70%(“波尔罗大众化制度”)。
如果您是“纳税大户”,那么这就是最理想的合法减税捷径。纳税量高的人,只需算一下账便能明白,尽管根据政府政策必须压低出租房房租水平,从收取租金方面看似乎吃了些亏,但您从纳税优惠措施里获得的好处更大。但应该承认,这条路并不适合所有人。由于优惠主要来自减低税收,对纳税档次不到30%的人来说,收益便不会这样明显。而对不纳税者或纳税量很小的人来说,意义更小。
不过从总体而言,投资在房产上可以享受税务优惠,有闲钱的朋友还是可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购买合适房产,比把钱投入银行储蓄,结果会划算得多。
不过,在以上所述的9年和15年期间,如果这些房屋的产权或居住情况出现变化,房主必须及时通报当地住房局部门。因为,在与国家签订的这一9年协议中,万一有一年找不到房客未能租出,税务部门有权追回您享受的税务优惠不说,还要追加相关金额的利息。(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