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而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3%,涨幅在70个大中城市中列第三位,比上个月前移了3位,涨幅比上月增加了2.1个百分点。
对于在房地产调控方面频频出招的南京市,11.3%这个数字不太令人满意。
7月23日,南京市物价局综合调控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怎么还有这么高?上月这个数字是9.2%。”他认为,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之一,是前几个月房价涨幅较大。
尽管如此,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情况确实是个考验。
调控楼市,两月内政府四次“出招”
面对急速飙升的房价,最近几个月中,南京连续打出调控组合拳。
南京市调控楼市最新的一招是要求配建“中低价房”——在玄武、白下等“江南八区”,出让面积大于5公顷(含5公顷)以上的经营性居住用地中,原则上应配建占建设量(总建筑面积)10%左右的中低价商品房。
“配建10%中低价房”,已经是两个月来南京市第四次“出招”了。此前,5月11日至5月24日短短两周,南京市先后出台3个文件调控房价:
政府核价——严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价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幅度内浮动,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按“一套一价”规定实施明码标价。
严查违规——除了强调“明码标价”外,还表示将重点查处擅自定价提价、变相涨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准涨价——经价格主管部门核价已开始销售但尚未销售完毕的项目,尚未销售面积部分按“一套一价”所标示的最高价格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特殊套型除外)。
随着这一系列平抑房价举措的出台,南京被看作在全国首开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房价的先河。
市民对调控效果感受不明显
“房价今天8300明天8500的情况没了,‘一天两价’现象被终结了,擅自抬价的现象明显收敛。”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调控房市组合拳所取得的效果。
不过,一些市民的感受在调控前后并没有太大变化。很多人依然觉得房价在快速上涨。“以前我还关注房价,现在已经不关心了,因为根本买不了!”市民陈女士说。前些日子,某楼盘开盘,几百名购房者冒雨排队买房。这表明,市民对于政府调控举措有疑虑,买房高烧尚未退却。
有不少市民表示支持政府干预房市。市民唐先生的想法有一定代表性,“不是说市场经济了,政府就不能管房价。”
而另一位市民孙先生则持保留意见。他说,房地产业是城市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一些地方官员也把房价的高低视作政绩。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在调控房价时能下多大决心?“我们期待看到真正的效果!”
面对质疑,政府表示,调控有法可依
调控楼市“新政”推出后,遭到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消极抵抗”。他们表面上积极配合,背地里却非常不满,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有开发商甚至预测:过分打压的结果,可能会导致南京房价在10月后报复性大幅反弹。
开发商张先生对“新政”能否顺利执行表示怀疑。他说,“新政”面临的一个尴尬是,一手房价虽得到遏制,但是二手房价又起来了,有的区域的二手房价格比一手房还高,可谓“按下葫芦起来瓢”。
有开发商对政府核价等做法提出指责,张瑞忠解释说,江苏普通商品住房实施政府指导价,这是《江苏省定价目录》上规定的,这个定价目录是经省政府批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由省物价局下发的。
他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等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南京市物价局负责人说,宏观调控是政府的职能,政府部门不能坐视房价过快上涨。他说,调控政策得到越来越多地产商的理解,他们已陆续执行“一套一价”和“明码标价”的规定。
尽管不少人对南京房市“新政”前景并不看好,但张瑞忠表示,原则性的内容肯定会坚持,不会调整,“新政”会坚决推行下去。
专家:关键在解决供需矛盾
“太刚性了。”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胡伟对南京的措施表示质疑。他说,房价上涨,政府当然要管,“但应该采用更科学的办法”。
胡伟认为,关键要从解决供需矛盾入手。他提出,政府应该采取多元化的住房政策,住房的产权应该多样化,政府可以建一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鼓励单位筹资建一些住房出租给职工住。
“南京市的这些调控举措治标不治本,管理成本很高,难有实效。”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印堃华说。他认为,调控房价,首先要调控地价。而调控地价,最重要的是扩大土地有效供给。“以前,地价只占房价的10%—15%,而现在有些城市,地价要占到50%以上。地价那么高,房价怎么可能低呢?”
如何扩大土地有效供给呢?印堃华说,一是增加城市建成区的土地供给;二是加快旧区改造;三是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四是利用郊区非农建设用地。此外,在需求方面,应当抑制投机、投资需求,防止违规信贷资金进入房市。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提出,控制房价需要改变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对普通商品房的供地,应该把“价高者得”转变成“价优者得”,即“地价最高且房屋售价最低者得”。(汪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