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保利地产在3月份的多笔高管减持行为涉嫌违规。就此问题,记者向保利地产公司、法律专家以及监管当局进行了求证。公司和法律专家在是否违规问题上各执一词,而监管当局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董事在信息披露期间卖票
上交所公开信息披露,从3月4日至3月19日期间,保利地产公司董事李彬海、高管刘平等6人先后在二级市场卖出保利地产股份累计357.9万股,减持均价21.23元,累计套现7000万元。
投资者质疑,由于在此期间保利地产相继公布了2月销售数据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包括增发、分红派息等议案)等重要公告,因此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高管的买票行为涉嫌违规。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在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而根据保利地产公司公告,保利地产3月9日公布了公司2月份销售情况简报,3月11日公布了2008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09年度投资计划、2008年利润分配和资本转增方案,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要决议。
如果2月份销售数据和股东大会决议算是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事件的话,那么3月9日保利董事李彬海、3月12日公司董事张玲所出售的股票应该算是涉嫌违规。
公司:套现是为了交房款
那么2月份的销售数据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究竟算不算“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呢?对此,投资者、公司和法律专家的观点并不一致。
投资者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表示,在房地产市场走势未明之时,保利的销售数据无疑是观察公司业绩和房地产市场回暖的一个重要依据。公司2月销售数据公布之后,3月9日当天就有国泰君安、中投证券等至少7家研究机构针对该数据发布研究报告,称保利地产2月销售超预期增长,并表示看好保利。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多项决议更是事关公司发展和投资者权益的大事,怎么能说不算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呢?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保利地产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20天以前董事会早就通过了,这不算重大事项,而且他们的套现行为与公司公告的内容完全无关。“他们大都买了公司的房产,现在到了交房时间,需要套现交房款。他们减持的数量与他们的持股数量相比,比例很低。”
但是有“证券维权第一人”之称的知名律师严义明并不认同公司的上述说法,“董事会讨论通过的东西股东大会不一定会通过,比如有些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要停牌一天,如果对股价没有影响为什么要停牌?而销售数据,对于任何公司来说都是最重要的经营数据。这些应该都算重大事项。”
记者就此事致电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广东省监管局,工作人员均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会尽快回复投资者。
严义明还表示“如果确属违规,将上缴违规所得,如情节严重应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