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数据统计,本市房介机构仅有31%注册资本过百万,今后有近七成甚至更多的中介机构将在市建委《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所要求的门槛前,不得不“借鸡下蛋”。
按照日前通过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须设立专用账户,除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还须缴纳100万元的保证金,凡是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企业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业务时,须通过符合条件的“保证机构”划转交易资金。截至2006年底,经市建委批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达到2675家,但其中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仅占31%,一些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的房介也很难拿出百万元保证金。
两个“百万”的要求卡住了这些中小房介的命门,今后他们不得不采用“借鸡下蛋”的方式,将成交后的业务再次转手给大中介操作。“这样一来交易过程中就出现了四个主体,即买方、卖方、居间撮合方和交易资金监管机构。”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副总经理寇海龙介绍说,国外中介行业是严禁从事资金交割、资金管理业务的,消费者在中介公司成交后的一切手续都将交给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操作。根据目前国内的行业状况,品牌、信誉和实力良好的中介机构会拒绝和口碑差的中介合作,将由此促进房产中介行业的规范和洗牌。(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