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阿姨近期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小户型单位打算做投资之用,中介公司报给她的中介佣金是房价的2%。张阿姨想起之前看过中介向买卖双方共收取高达4%,甚至5%佣金的报道,想了解目前广州市对中介佣金是否有具体规定?
答: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粤价函〔2008〕56号)明确: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3%,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总的费用标准。若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市民可向物价部门反映投诉。电话12358。 记者 陈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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