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规定:今后,成片开发的商品房,都必须拿出一定比例做经适房和廉租房,以避免在客观上造成“富人”与“穷人”的隔离,此举引起了一些争议(6月16日《扬子晚报》)
如果说穷人们比较集中地居住在某个区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的话,那么,富人们聚居在某些地方则是一种建立在雄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自发行为。
应该说,这种“穷富分居”的局面继续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富人”与“穷人”在地域和心理上的距离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来说,武汉市试图通过出台商品房开发的新规定,来缩小乃至消弭“穷人”与“富人”之间在空间和心理上的距离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问题是:就算政府能够百分之百地保证那部分经适房和廉租房落到穷人的手里,可谁又能保证富人们也对这种“穷富混居”式的商品房保持比较高的购买热情呢?只怕连开发商都心里没底。因为毕竟,就住房需求而言,富人们其实远没有穷人们那么迫切。
看来,要让富人们心甘情愿地与穷人混居在一起,先得搞清楚富人们为什么在住所的选择上争先恐后地往一起集中,然后再对症下药。否则的话,武汉市出台的这一政策,充其量也不过把成片的“富人区”、“穷人区”化整为零,分解成一幢幢“富人楼”、“穷人楼”而已,很难从根本上消弭穷人与富人在心理上的隔阂。
那么,富人们为什么要自觉地聚居在一起呢?在我看来,倒不是因为富人们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鄙视穷人的心理;而且,一个人财富的增长与他对待穷人的态度之间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上推三代,大家也还都是穷人;何况,富人的生活中,也处处离不开穷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一个人,当他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他就会去追求与自己的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政治、社会地位,而住所面积的大小与居住环境的好坏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高低。此种情况下,一些新开发的面向大众的楼盘满足不了富人们“靠住所凸显自己社会地位”的需求,反而是那些为富人们量身定做的,打着“豪华”、“至尊”、“绝版”等诱人招牌的楼盘大受富人们的追捧。这才是“富人区”形成的真正原因!
富人们靠住所凸显自己的社会地位有错吗?没错!最严重也不过是一种“炫富”行为;开发商投富人之所好,为他们量身打造高档住宅小区有错吗?没错!他们只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开发而已。
如此说来,实现穷富混居,消弭穷人与富人之间在空间和心理上的距离岂非永无可能?非也!
在当今中国社会,比实现“穷富混居”更迫切的是实现“官民混居”。放眼全国各大城市,有几个地方的公仆们不是聚居在宽敞明亮的“福利房”中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与民分居”后的那一份“清静”?谁敢拍着胸脯说公仆们自觉地聚居对富人没有一点示范效应呢?公仆也好,富人也罢,他们的聚居,在老百姓的眼里都带有一定的“不与不如己者为邻”的色彩,都是一种“画地为牢”的傲慢行为。富人们的许多表现固然令人失望,脱口而出的“我是局长“之类的骄横难道就不令人心伤?
我相信,假如有一天,当公仆与民众的住房不再截然分开时,富人与穷人的住房自然也会浑然一体。退一步说,就算富人们的觉悟不高,到那时还不愿与穷人混居,政府再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引导,岂不更显得顺理成章和更有说服力? (甘肃 徐生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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