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骗购经适房一律退还 应该追查过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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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骗购经适房一律退还 应该追查过去
2010年04月28日 09:4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根据通知要求,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作出了通知,主要就包括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一律要退回,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如果有的高消费要核查资费,另外再购住房需先退还经济适用房等等,这些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当前经济适用房分配当中的混乱现象,也就是实际上一些较富裕的家庭,通过各种办法来获得经济适用房,当然这当中需要的是认真的执行,尤其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过去很长时间,经济适用房缺乏规范,大批的经济适用房进入了租赁市场甚至违规交易,所以住建部的这个通知下达以后,应该以北京这样的城市为重点,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顿,这个当中还应该有一个追溯的效应,对过去一些年份当中已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同样要进行清理,这样的化才能使经济适用房公正、合理地分配到所需要的居民的手中,而不是被一些富有阶层违规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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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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