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2011年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中居住类权重将有所增加,食品类权重会有所下降,但是这并不表示会将房价直接纳入CPI核算,因为房屋属于投资品,可以留给子孙,如果计入CPI核算体系的话会对其总体构成产生重大影响。(3月31日《上海证券报》)
房价居高不下,涨声一片,如果将房价计入CPI核算体系,则CPI无疑会水涨船高。而将其排除在外,CPI则不会大起大落,只会碧波微澜,保持平稳状态。这样一来,既显得有关部门工作很有成效,也容易维持民众的心理稳定,可谓两全其美,皆大欢喜。
不过,这毕竟有些像是掩耳盗铃。如此“被和谐”的CPI数据,其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究竟有多大,怕是连统计部门自己都心里打鼓,没有底气,而作为消费者的广大民众直接面对消费价值指数的波动,最有切身体会,怕是更不会被CPI数据“牵着感觉走”了。
当然,更不该的是,为了给“房价不入CPI”找说法,有关部门竟然给出了“房屋属于投资品”的解释。如此论调和一些无良房地产商的谬论如出一辙,令老百姓寒心。
今年两会期间,某房地产商曾放言:“买房子其实不是解决居住问题,房子是一种财富,就像钻石戒指一样。(低收入者)就不该买房。”(3月10日《新文化报》)此论一出,立刻遭到社会舆论的抨击。道理很简单,住房是老百姓最原始、最基本的,也是最强烈、最不可缺少的生活和生存需求之一,如同穿衣吃饭一样,是百姓生活中的消费品,只不过房屋这种消费品所需消费金额巨大,而显得更为特殊而已。将住房归入“投资品”属性,甚至将其当成钻石戒指一类的高档财富,无疑是对老百姓基本生存生活权利的漠视和剥夺。
当然,开发商惟利是图,时不时抛出“房子如钻石”一类谬论以混淆视听,掩盖房地产暴利的事实,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政府部门为了CPI的“和谐”,以“房屋属于投资品”为借口,将房价排除在统计之列,则实在让人无言以对。这不仅表明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高房价、暴利等现象缺乏清醒认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与开发商一个鼻孔出气,沦落到无视老百姓基本生存生存权利的地步。
对于那些炒房、囤房者来说,住房确实是“投资品”、“不是为了解决居住问题”,但对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哆哆嗦嗦捧出血汗钱,甚至靠借贷买房,甘愿成为卑微的房奴,其目的只是为了有一个栖身之所。“消费”反而被当成“投资”,岂不是荒谬得很?(卢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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