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部分发达城市不断有新的“地王”产生,这些新“地王”的产生推动房价的进一步上涨,对当前高房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需要遏制新“地王”的不断产生。需要看到的是,由于央企相比民营企业资金更为雄厚,所以央企参加地块拍卖竞争成为新“地王”,会推动地价以更高的幅度飙升,带动房价更快地上涨,从而影响与妨碍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目标的实现。
现在中央已经提出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尽快稳定房价也成为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的最强音。民营企业参加地块拍卖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行为,国家与政府没有权力直接予以限制,但是央企作为国有企业,国家与政府完全有权力对其竞争“地王”行为进行限制,以强迫其履行社会责任。而且对于遏制新“地王”产生带动地价与房价上涨来说,尤其需要对央企这样实力雄厚的企业进行限制,才会在更大程度上有利于地价与房价的稳定。所以,防止新“地王”产生推动房价进一步上涨,应从限制央企成为“地王”开始。
而对于遏制新“地王”产生带动房价进一步上涨而言,最为根本的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数量,避免因为土地供应短缺推动地价上涨,与此同时,更应改变当前的土地出让模式,变简单的“价高者得”为土地限价招投标,即政府在地块进行招投标前先根据地段及供需情况等确定一个最高限价,实行在最高限价内价高者优先,但是超过最高限价者一律“出局”的土地出让方式。而要改革土地出让模式限制地价上涨,显然需要通过有效制度设计斩断地方政府与土地出让之间的利益关联。唯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限制新“地王”的不断产生,尽快实现房屋价格的稳定。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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