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国土部新政亮点多 房价"必然"理性回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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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光远:国土部新政亮点多 房价"必然"理性回归
2010年03月11日 16: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国四条”、“国十一条”等调控政策之后,中国政府再出重拳,昨天(1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方位加强土地市场监管。

  《通知》规定,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通知中还提到,必须确保各地保障性住房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可以看出,《通知》几乎涵盖了房地产可能涉及的各个环节,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的行为,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那么,《通知》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哪些影响?房价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中国之声连线特约评论员马光远:

  主持人:这次出台的《通知》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马光远:该文件是对“国十一条”的具体化,亮点应比较多。最大的亮点是响应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加大中低价位商品用房、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的响应。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将发生很大变化。同时,在用地上表现为“两个严格”:一是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一是严禁向别墅供地。这是前所未有的。

  第二个亮点是增加开发商拿地成本。2009年,房价非理性上涨有两个诱因,一是各地地王的出现,一是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地王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地拿低成本非常低,有些甚至零成本拿地,有些拿了地以后不开发,有些拿了地以后不交钱,这种情况导致大家都玩(拿)地的游戏而不建房。这次在2010年五部委规定的基础上,重申开发商拿地,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土地价格这么高的情况下,一旦违约,这20%的保证金对于企业是比较严格的经济惩罚。第二,重申了以前的规定,一个月内首付必须交清50%,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亮点是“公开住房供地计划”。原先百姓对土地供应的信息是不明确的,对未来房地产预期也是不明确的,可能对未来的房价没有明确预期。一旦住房用地供应信息比较明确,大家就会判断房价未来走向。

  这份文件是对“国十一条”比较全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有望扭转目前土地执法、土地供应、土地监管中漏洞很多的局面,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使土地供应回到比较正常的轨道上来。

  主持人:大家最关心的是房地产价格,这次出台的政策能否给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

  马光远:在房价未来的走势上,我相信政府最近一系列的表态,比如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语气前所未有的严厉、信心前所未有的充足。温总理表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与以前所有调控政策政府所做的表态相比,这个表态是个信号,意味着未来房地产除了土地政策以外,还会有一系列政策出台。相关政策出台的目的有两点:一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除了土地政策以外,还可能对信贷、税收、商品房预售等出台相应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促使房价理性回归,让百姓住房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如果今年政策比较完善,执行力比较大,决心比较大,房价的理性回归是一个必然。前一段时间,温总理在与网友交流的时候,特别强调,政府有信心使房价回到合理价位。我对总理的表态非常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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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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