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经过立项、建设、配套、销售等诸多环节,要收取多少税费?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代表给出了答案:据初步统计,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两者共计62项。
政协委员对高房价根源予以揭露和抨击,体现了委员的责任感知与理性。实际上,毫不客气地说,一套房子数量高达62项的收费与收税,实际上就是62部惠及地方政府和个别部门的“提款机”。每一项收费或收税,房地产商不可能为此“买单”,最终的承担者必然是广大购房户、房奴。有事实和理由为证,2007年5月经济参考报报道,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向记者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房开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高达40%的利润是如何被公权者“消化”掉的?除了极个别走的是见不得人的腐败猫腻之外,任谁又能排除这个所谓的40%的利润,是经过了表面合法又“合情理”的高额收费、收税来“拿到手”的呢?
一些地方政府和个别权力部门,之所以明知百姓的税费负担极重,也明知上述开发商所曝的“潜规则”属实,但他们却依然无动于衷,根源上还在于不愿放弃到手的利益。巨额的利益之下,巨额的GDP创收之下,和巨额的根本须臾不可离的“卖地财政”之下,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又何尝考虑高房价之下百姓之感受?而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的土地出让金约占2009年GDP的4.4%。业内人士指出,土地出让金在不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相当惊人,不少城市已经占到半数。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的土地出让金甚至占到了政府财政收入的60%!
如此巨额的利益之下,纠结个别地方官员的政绩、官帽之下,62项明晃晃的税费又岂像公众设想的那样,说改就改、说取消就取消的?“撼山易,撼收税收费难!”解决这些问题,显然得从根本上着手。除了更加关注民生之外,得尽快从制度构筑上着手,彻底打破地方政府“卖地财政”情结,让每一项收费税收更加公开透明,清除腐败猫腻,让不法官员不能为所欲为。如此,才能彻底改变62项税费就是地方财政的“62部提款机”之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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