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预售制”:脏水孩子一起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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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脏水孩子一起倒
2010年01月28日 08:38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预售制度本身并没有错,只是缺少必要的政府监管环节。搭建监管平台比“一刀切”更现实

  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一轮遏制房价过度上涨的高潮又在各地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推出措施给楼市降温。日前传出的一个消息称,广西将选择南宁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消息一出,顿时赢得了舆论的广泛喝彩,普遍认为这一措施击中了房价上涨的要害,这种釜底抽薪式的动作将使房地产开发商的生存都受到威胁,房价无疑会出现大幅度下降。

  有关取消预售房制度的说法,曾在市场上出现过多次,但几乎每一次都是“光打雷不下雨”。这次广西“打雷”之后是否真的会“下雨”,显然还有待观察。但回顾以往,几次有人提议、甚至有政府官员声称取消预售房制度,最终却都泥牛入海。也许经验可以更好地预测一下这次南宁试点到底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显然,预售房制度能够在房地产市场上经久不息,愈演愈烈,有它的道理所在——这个道理很简单,消费者对预售房制度是欢迎的。在一个市场中,消费者是最为理性的,如果消费者坚决抵制这种销售形式,大家都咬定了只购买现房,那么,不用政府下命令,这种制度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一种对买卖双方都有利可图的销售方式。楼市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巨大,房地产开发商固然可以通过银行信贷得到资金支持,但一方面这种信贷在银行方面是有规模控制的,另一方面则需要付出利息成本。而商品房预售则可以让开发商在房子还没有造好的时候提前回笼部分建房资金。资金盘活了,也有利于楼盘的后期工程推进。而就消费者而言,在房屋建设尚未竣工的时候,提前向开发商支付房款,也是一种符合经济理性的活动,毕竟,进入预销售的房子都是期房,其房价通常会比现房低很多,消费者由此可以省下一大笔买房支出。而且,消费者在向开发商支付购买预售房资金时,通常可以通过协商分期付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务压力。

  但是,这种预售房制度在实践中产生了一定的问题。比如,开发商向消费者交出的房屋与当初预售时出现了面积缩水、小区环境变更等问题,延期交房的事也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一些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房屋再次预售,甚至可能携款失踪,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很大损害。按理说,任何经济活动都会产生一定风险,商品房预售也不例外,但从目前的市场实践来看,这种风险的承受者只是消费者单方面的,而开发商只有单方面的获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但这不是预售制度本身的错,究其原因,只能认为是这种预售制度缺少必要的政府监管环节。对于政府来说,更重要的是为这种预售制度搭建起监管的平台,使消费者权益受到切实保护,而不是在预售制度出了一些问题以后,就将这种制度一刀砍去了事,显然有点“因噎废食”。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是居高不下的房价与民众实际购买力产生了严重脱节,政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遏制房价的上升趋势,但是,取消预售房制度只是改变了一种销售方式,并没有切中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真正要害。有人认为这样做是击中了开发商的命脉,但我们应该明白一点,目前对楼市的调控不是为了看开发商的笑话,而是要给他们套上一个笼头,不让他们有条件操纵市场。如果开发商真沦落到了讨饭吃的地步,楼市一片萧条,不仅整个中国经济将大受影响,对急欲购房的消费者来说也绝对不是福音。

  目前,一些开发商基于房价不断上升的现实,采取了捂盘惜售的销售策略,期望借此换取更大的利润。因此,政府正致力于打击这种“囤积居奇”的恶劣行为,督促开发商把房子早点销售出去,这也是消费者的普遍期望。但是,取消预售房制度与市场的这种要求背道而驰,从直接效果来说,它将使开发商的捂盘惜售得到充足的理由,对于目前的房价只能起到助涨作用,并不值得提倡。(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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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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