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协委员: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条件已经具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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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政协委员: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条件已经具备
2010年01月23日 15:22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物业税“空转”工作将推广至全国,这是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6年多来迈出的一大步。此前,在2009年12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房地产行业调控再度成为决策者关注的问题。近日传出的信息表明,久议不决的物业税开征步伐开始提速,物业税或成为强力遏制高房价的“巨斧”。 中新社发 司海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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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地产已具备开征物业税条件 市政协委员刘桓在提案中指出——

  北京有望率先开征物业税

  商业地产方面,已经具备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北京有望率先开征。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桓表示,目前正在探讨北京能否率先开征。

  刘桓是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教授,税务方面的资深专家。刘桓介绍,现阶段物业税的开征和老百姓想像的基于住房的物业税开征还有一定的距离。但物业税也可以分步骤实施,实施的第一步就是商业地产。

  刘桓表示,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已经具备了。通过这个办法对房地产的税收做一些调整,变成和物业税接近的方式。

  刘桓介绍,物业税是保有税。商业地产已经有保有税种了,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物业税很接近。但做法不是很规范,征收对象也不一样。目前是谁经营谁缴税,其实应该谁拥有谁缴税。所以要改经营者缴税为所有者缴税。此外,税率有些偏低,征管办法也要进一步完善。

  刘桓表示,改革商业地产征收有双重意义。首先可以规范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的办法,从中摸索经验。此外,第一步开征之后,给百姓的信号是,更大范围的物业税征收也快了,可以看看百姓的反应。

  刘桓认为,如果北京率先开征物业税,意义很大。方案也是可行的,但还需要做一些调整。刘桓表示,目前北京是否有商业地产开征物业税的具体时间表?对此,刘桓摇头表示“还没有”。

  会外探访

  打压房价遏制投资 物业税是“杀手锏”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也就是说,购房者买了房产之后要像缴纳物业费一样成为产权期限内终身缴纳的一项税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第一任院长、我国著名财税专家安体富教授日前对记者表示,物业税就是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成本,是遏制投资购房比例以及打击靠房产升值而获取暴利的炒房客最简单而又直接有效的方式,针对我国目前的现状,应尽快征收物业税。

  专业人士预测 物业税或将分级征收

  而物业税如何征收?目前,大部分业内人士预测我国的物业税很有可能综合国外做法采取分级制。

  简单来说,分级标准为:最普通的业主,即只拥有一套自住房的业主,并且这套物业的面积小于一定标准,将会免于收取物业税;业主只拥有一套物业,但面积大于一定标准(普遍预测此标准可能为144平方米),将按一定比例收取物业税;拥有两套和两套以上物业的,将全额征收物业税。总结一句话就是,基本自住者不征税,超出居住标准才课税。

  购房投资比例超30% 房价不涨都难

  2009年飙升的房价对于投资客来说无疑是赶上了一把,而只要是年初买的房子,年底如果出售,平均收益最低将在40%。

  而记者从北京各大楼盘以及二手房中介公司了解到,买房用于投资的比例已经超过了30%,在此情况下,房价不涨都难。

  而最为恐怖的并不是这个数字,而是北京全民炒房的残酷现状,原来只是温州人、山西人、深圳人在北京团购买房投资,而到目前,北京普通百姓手里如果有足够的闲钱,都会想到用买房来使财产升值。

  这景象与2007年全民炒股时极为相像,而2008年的股市却给百姓以沉重的打击,虽然楼市并非像股市那般脆弱和飘忽不定,但是只要参与的人多了,崩盘那是早晚的事情。

  房价上涨 触动百姓无房之痛

  房子对于京城百姓来说那是必须得有的生活必需品,而当收入遭遇房价,那将是一场又一场的惨败。

  据亚豪机构与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商品房均价全年涨幅达73.5%,期房成交量涨幅为112.4%。目前五环沿线新盘已开始突破2万元,四环内新盘价格大都在3.5万元以上,而六环新盘也突破万元。

  不仅如此楼市高端住宅成交比重大幅上升,20000元/平方米以上住宅成交比重从1月的5.6%上升至11月的25.9%。中等收入已经很难在六环内置业。

  根据北京统计局公布的1-10月城镇居民收入22316元计算,家庭年收入在5万左右,这一收入在六环内买房(即使是二手房),也需要20年以上。

  万事俱备 只欠东风

  政协委员关于物业税开征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因为经过在北京、深圳等部分试点6年的空转,物业税的开征基础已经完全具备,2009年12月,财政部相关官员及专家也曾频繁吹风。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在2009年中国财税改革年度论坛上曾表示,经过6年多的模拟评税试点,我国按照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公开称,我国当下开征物业税可行。并透露,从目前北京、深圳等地的物业税“空转”试点的情况来看,在操作方面已经没有问题,评估方法、登记造册、数据库等各方面已经完善。

  物业税开征 预期是2011-2012年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表示,大家对物业税开征的预期越强,对房屋抛售的可能性越大。周天勇认为物业税2010年开征的可能性不大,他对物业税开征的预期是2011-2012年。

  潘石屹认为,增加土地供应是最根本的抑制房价上涨的手段,但是见效不如金融信贷政策快,但是加息对实体经济打击比较大,政府在这方面会比较慎重。另外,他认为物业税的出台将对市场影响很大,但物业税真正开征还需要较长时间。(曾佑忠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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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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