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二次房改能否修正“坏的市场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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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二次房改能否修正“坏的市场化”
2009年10月19日 08:50 来源:证券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媒体报道,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目的在于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住建部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自此,从去年6月份以来一些专家学者不断提出的“二次房改”,终于引起了高层的注意。此次房改路径将会从住建部调研开始,而后可能会由国务院出面设立住房改革协调小组来统一部署。

  二次房改呼声日久,却一直限于民间。本次官方做出正式回应,说明政府意识到房改之后,目前的住房制度尚存许多问题,意味着官方将对此做出阶断性总结与修正。这不仅对于呼吁者来说值得欣慰,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来说,也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

  而从官方回应的背景来看,中国经济目前正处在从“保增长”向“调结构”的转折中,房地产市场程度不同畸型发展而导致的房价过高,已经对其它市场的消费形成强大挤压;“土地财政”的巨大推手作用,不仅使政府陷入土地升值与遏制炒作的两难境地,也使招拍挂“价高先得”的竞争公平,成为提前透支未来、“最不可持续发展”的载体。此外,目前商品房市场的价涨量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地产市场本身的犹豫、观望心态,给联动性很强的房地产业发展面临风险,影响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以此来分析,官方此时此刻回应二次房改,并非心血来潮,应被视为具有一定战略针对性。

  前几年,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有过“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之说法,而二者的区分就在于“是否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规则”,而不是那种市场至高、无论市场如何运行都是对的。现在,不管反对还是支持二次房改者,都认为“市场化方向不能改变”。既然在市场化大方向上高度认同,那所有的争论,就只能是对当前房地产到底是“好的市场化”与“坏的市场化”之争了。因此我个人认为,二次房改,不应该只致力于解决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仅从公益缺位的角度做出修正,还应有更深、更远的目标,那就是明确地认识并解决住房制度存在哪些“坏的市场化”问题。

  从建立公正、透明规则来区分“好”与“坏”来看,目前房地产“坏的市场化”表现还有不少。从大的方面说,房改以来,地价不断上涨,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开始参与社会再分配,但是国土资源的再分配价值、方式、转移等关键问题,法律始终比较原则、笼统,多由部门或地方规章来解释和规范,执行中具有不小弹性空间。再比如,城市改造过程中,一些基层政府与从事“三通一平”等基础开发的企业扯不清关系,拆迁补偿标准直接决定着开发商的开发成本,被拆迁者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和谁谈判。从小的方面说,开发商的违规成本太低,消费者很难与之博弈……

  尽管住房制度与房地产市场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是二者又确实密不可分。解决了后者,可以有效地推动前者。因此,笔者期待二次房改能够从解决“坏的市场化”入手,给公众带来更深、更远的效果预期。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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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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