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近日下发一份《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在汇总相关数据后于下月上报国土部,《通知》中要求地方政府上报的数据年份为2006年、2007和2008年。
与近期的其他调研相比,此次《通知》规定的地方市县政府需要上报的材料多达12项,包括三年间的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及来源于储备土地的情况、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情况、储备机构借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情况等。
在土地供应这块,地方需上报年度土地储备面积,以及到了年底已经完成前期开发但尚未完成供应的土地面积等。
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储备机构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也成为调研重点之一。上述三年间,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储备机构供应土地的价款、各地土地出让收入情况都需要上报。
国土部此次的《通知》也关注到了地方土地储备机构“收支”问题。在一份表格中,地方政府就需要填报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土地出让收入、贷款等),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前期开发、拆迁补偿等),以及资金结余等内容。
总之,表面上,《通知》试图“全面了解目前各地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土地储备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土地储备相关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和措施”。有专业人士认为,在当前的土地市场形势下,国土部的这个举动实际上是在摸底地方政府的土地供应情况,了解家底。不过,实际上是否醉翁之意不在酒呢?国土部在摸底地方政府的土地供应时,为何要上报三年具体详细的卖地收入呢?
据国土部总体监测数据,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近年逐年高涨,2006年为7000亿元左右,2007年受到楼市过热影响,当年土地出让收入高达13000亿元,2008年又因楼市下行而回落至9600亿元。
既然总数已明,为何还要地方政府上报具体详细的卖地收入数据呢?
我们知道,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之命脉在于土地出让收入,因为这种模式,推高了地价并造出了一个个地王,同时又反作用房价,形成新的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模式必须作为焦点和切入点进行深度解剖思考,以获得一种既提振经济,又防止房地产极度泡沫的新经济增长模式。必须应对的2010年的中国经济“悖境”,这或许是这次国土部紧急调研背后的深意吧。 (许子枋 地产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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