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46分报道,地方税收过于倚重房地产业的现象引发税务部门的反思,一些地方税务官员提出了各种建议,以缓解地方税收收入增长过于倚重房地产业的情况。
从1994年中国实行非税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税种在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中,应该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除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少数的税种以外,大部分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都或多或少和房地产业有关,比如说房地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都与房地产税有关。
据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5月份的统计数据,房地产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的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的,当时平均达到20%以上,应该说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力了,这次金融危机中,房地产业萧条也导致了房地产税收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年初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出现了几年来少有的负增长,随着房地产税收的逆转,最终带动了地方税收的回暖。
在前一段时间福州召开一个第15届全国省会城市的地方税收理论研讨会,一些官员就认为,应该从这次经济结构调整入手,改变地方税收过于倚重房地产的现状,促进地方政府把第三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带动地方税收的发展。
也有官员认为,把目光聚焦在费改税上,他们认为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的收费本身就有税收的性质,但是非税收入客观上不仅存在挤占税收、侵蚀税基的现象,同时也不同程度上分散了国家的财力,削弱了政府调控能力,因此他们建议应该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纳入到税收范畴中,通过税费分类,理顺地方政府的分配的秩序。
也有人建议加入社保费和教育附加费改为社保税和教育税,也有地方政府税务官员建议,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充分考虑开征一些环境保护税、遗产税和增值税来缓解地方税收过于倚重房地产的现状。(记者申玉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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