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日前已向4户转租保障房的家庭送达处理决定书,收回转租的房屋,要求转租户在5日内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办理退房手续。这件事目前有了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转租是迫于无奈,不如放他们一马;有的则认为,对这种作弊行为,不能姑息,否则不公开。我的看法,是支持政府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但政府也应反省自己的监管行为。
经济适用房出现管理漏洞,固然有许多客观原因,但是随着居民经济状况和生活条件的不断变化,而相关管理工作却还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采用不定期抽查制度。如此机械的监管方式,实在与不断变化的现实不相适应。
广州市是从1998起实施相关住房保障制度的,但对对保障性住房展开拉网式调查,却少之有少。今年6月的拉网式调查,一下子就发现641户家庭经年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被要求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可见,严密的监查制度何其重要。
此外,引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无所不在的。如果监管机制不科学,就无法有效堵住政策的漏洞,无法杜绝“开着宝马奔驰住保障房”的吊诡现象。(市民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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