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各地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实现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愿望而采取的安置措施。然而由于贷款难、首付款高等诸多原因,许多急需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今年以来,昆明、石家庄、济南、杭州、广州等城市每次动辄上千套的经济适用房先后遭遇被“弃购”的尴尬,一些专家于是提出:取缔经济适用房。
俗话说“水到渠成”,然而经济适用房目前面临的却是“政府建好了房子,群众买不起”的尴尬局面“渠道”成了“水”流进千万户低收入家庭的最大掣肘。
昆明2722套经济适用房遭弃购
8月14日,昆明市子君村经济适用房一期销售正式结束,子君村一期共5300套经济适用房仅有2578户交了订金,其中签了购买合同的有2409户。除少数想购另外一处蒜村经适房的申购者外,仍有近半低收入家庭放弃购房。而此前,为获得申购资格,这些低收入家庭绞尽脑汁、四处奔走。如今近半房子无人问津,昆明经济适用房遭遇弃购尴尬。
记者从昆明市房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昆明市共有13058户低收入家庭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8414户,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量大,昆明市政府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任重道远。
在商品房价格较高、居民收入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建设和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也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有效途径。2008年昆明市启动了子君村和蒜村经济适用房建设,首次面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为高标准建好经济适用房,给低收入群体营造宜居生活环境,昆明市对经济适用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配套,确保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使之成为精品工程、示范工程。
按照规划,经济适用房由政府配套建设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设施,以及卫生医疗、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并配置1500个车位。今年4月7日子君村经适房正式开始销售,低收入家庭离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只差一步———付款交房。
多种原因制约弃购成无奈选择
原本以为可以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实现住房梦,却在经济适用房真正销售时,购房梦被无情破灭。2700多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无奈选择了弃购,昆明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个数字还在变动中。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经济适用房出现弃购?
原昆明电子机械设备厂职工郑志文今年已经61岁了,“兢兢业业干了一辈子工作,眼看着终于要有属于自己的住房了,但首付款太高。”郑志文难过地说,“我去子君村看过房子,盖得非常好。但价格在12万到15万之间,还要装修,我现在每个月收入不到1000元,家里只有四五万元的存款,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付清房款,我年纪也大了,贷款是不敢想的”。
“房价已经很优惠了,但我没办法享用了,只能选择退房,我请求租住廉租房,但工作人员说,要拿低保的人才能住廉租房。我这种人成了夹心饼干了,只能看着人家买经济适用房‘眼红’,自己不能租住廉租房‘惋惜’”。郑志文说,“政府为我们低收入群众建盖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件好事情,但建好了,我们却因为各种规定限制买不起,让政府和我们都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今年36岁的汪建昆是原昆明交通机械厂职工,由于拿不出首付款,他也选择了弃购。“第一笔钱就要六万多,我们小老百姓怎么拿得出来啊。我没有抵押物,银行不贷款。”汪建昆说,“就因为第一笔钱太多,我的许多朋友都退房了,我们都是下岗工人,平时打点零工度日,大家不是不想买,而是买不起啊。”
修好“渠”让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房梦
针对一些专家提出的经济适用房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的观点,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认为,经济适用房并未完成历史使命,目前谈取缔为时尚早。从昆明登记购买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处于适合租住廉租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的低收入家庭数量巨大,不能因为目前经济适用房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中出现各种问题,就否认其存在的必要性。从实践上看,建设经济适用房一方面保障了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同时也是抑制房价快速上涨的有效措施之一。
作为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究竟如何才能做到惠泽百姓,让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呢?郑志文说:“希望国家政策稍微灵活一点,不要那么死板。”
要破解经济适用房弃购尴尬,老百姓不再隔海观望。张洪认为,政府应该多管齐下,构筑好渠道,确保水到渠成,建好的经济适用房名至实归。可以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政府提供担保,并像医保政策一样实行全民公积金制度;政府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贴息贷款,减轻低收入家庭购房负担。汪建昆说:“我们恳请政府和银行协调,让我们少付点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每个月还几百元,这种我们还能承受。要不然政府为我们建好了房子,我们却都买不起,不是白建了吗?”
“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规定分两次、三年内付清。就是因为收入低才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而收入如此低,怎么可能一下拿出十多万来付房款呢?”张洪说,只有政府提供担保、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低收入家庭才能真正买得起经济适用房。否则,低收入家庭的“居者有其屋”的梦想目前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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