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您好:
我听说最近北京市出台了政策,要求开发商按照套内面积卖房,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不用为公摊面积交钱了?对我们购房人还有什么好处呢?以后买房在面积上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朝阳区读者 周盈
周盈:您好!
“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不是新政策,其实本市几年前就已照此执行。2008年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开始实施,《决定》中又明确了这一点。
第一,关于这条政策
在修订过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中要求: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中所指的预售住房中,包括预售商品房、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后两类房屋首次按该办法计算。
为了落实新办法的实施,开发企业应当在预售场所、商品房坐落地的显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够使购房人明确知晓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
绘技术报告书,还有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同时,开发企业还应方便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将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提供给购房人。
第二,对购房人的好处
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开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购房人可以更容易地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
第三,对房价的影响
目前普遍的看法是不会对总价产生影响。无论按照何种计价方式销售,开发商都会根据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测算销售价格,并将测算价格在销售现场公布,按套内面积销售虽然单价会上涨,但房子的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换计价方式并不会影响到总价。
第四,关于不确定性
由于采暖费和物业费等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费的,此规定的出台,在这些方面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虽然该政策对房地产整体市场的成交交易量没有什么影响,但它会影响到实际的经营、居住和管理功能。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政策可能会促使部分开发商调整户型,例如:墙体变薄,不做隔音处理、节能等问题的出现,来尽量扩大使用率。
另外,按套内面积卖房可能导致公共面积产生争议,《物权法》对于公共面积的所有权应该有个明确,如会所、停车场、绿化等本应为全体购房者所有的公共面积,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能会被开发商拿来另外出售赚取更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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