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的一个经适房申购现场,不少人在为房款而发愁。记者发现:越有资格申购,越担心买不起。广州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广州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上限——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月收入低于1524元的标准来计算的话,月收入3000元的家庭几乎是不可能购买经适房;即便是三口之家,家庭年总可支配收入为54861元,月均4571.75元,月供比例还是较高。
近来,相关经适房丑闻不断被曝光:温州市经适房被低价卖给官员、北京市经适房被倒卖、郑州市经适房用地建别墅、武汉市摇出“6连号”、老河口市摇出“14连号”、重庆市经适房被出租……关于经适房是否应取消的争议,也不断升级。众多人士呼吁取消经适房,原因是它破坏了市场机制,造成住房保障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一种商品两种价格”势必带来权力腐败等等;但赞成的声音还是有很多。大多数人认为,经适房出现的问题是操作中的问题,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不应因噎废食。
对关于经适房的争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日前表示,应该“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其实,近年来政府在健全制度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比如打了“经适房五年内不得转让”等制度“补丁”,还推出了“摇号”等技术手段,但各地丑闻还是频发。虽然这与监管力度不够有很大的关系,但在个人收入信息难以掌握且申请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资格审查等工作确实非常难做;如非做不可,那也必须付出巨大的成本。
如果说资格审查、分配方法等问题在理论上还有解决可能的话,那么“越够格越买不起”,则像是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经适房是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备的,各地也都规定了比较低的收入门槛,比如广州规定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可在广州这点收入只够维持基本生活,哪还有结余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其月供呢?虽然经适房相对比较便宜,但仍然是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之重。
诚然,政府有过“住有所居”的承诺,但任何国家都没有能力保障居民都“有房产”,在目前政府财力还很有限的情况下,能保障居民都“有房住”就很不错了。为了更有效地利用住房保障资源,也为了精确地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目标家庭,廉租房应该是最好的住房保障形式。实际上,政府住房保障的重心已经从经适房转移到廉租房上,只不过经适房还没有被舍弃而已。国家推出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这项制度本身确实存在缺陷,需要认真对待。 (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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