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国税总局查大型房企 税收杠杆需强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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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国税总局查大型房企 税收杠杆需强化
2009年07月21日 14:4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证券日报》报道,国税总局正在稽查包括万科、金地、保利、华远在内的多家大型房地产企业。虽然这是国税总局今年大规模稽查行动的一部分,但把地产业和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烟草这样的大型垄断央企、国企提高到相同的地步,由国税总局亲自稽查,还是前所未有的。

  虽然近年来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也出现了若干家全国有影响的大型企业,但地产依然是集中度很低的行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前十家地产公司的销售总额仅为1400亿左右,而同期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国地产的销售额为15800亿元。也就是说前十名相加的总额,市场占有率勉强超过8%。排名第一的万科,销售额不到270亿,市场占有率仅为1.7%。

  按照这种地产行业散乱的特性,绝大部分地产企业缴税活动,都在属地进行,根本不用国税总局亲自出马。若是地产行业有某种共性常规的问题,国税总局下个文件,各地税收分支机构按文件就问题稽查办理,就足够了。

  但今年上半年地产行业风云多变,从年初一片看跌,成交萎缩,到二季度全面量价齐升,狂飙突进超乎寻常,比历史峰顶的2007年不遑多让。要想一方面控制住离谱的价格,另一方面又能够维护住经济好转的趋势,除了税收这个利益分配的杠杆,可能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宏观管理房价了。

  但地产行业现行税费虽然花样繁多,税收的结构却并不合理。税收作为价格杠杆,仍然受到多重限制。

  比如最直接影响到地产价格变化的土地增值税,作用就很小。虽然从税种机制看上去,它对上涨行情中的囤房、短线交易投机都具有一定限制作用。但税务部门操作起来,却很容易落空。

  因为现在地产的项目越做越大,一个项目三五年完成,是常有的事情。现在房价涨得迅猛,收土地增值税似乎有理。但今年初,别说征收增值税了,就连土地出让金,有些地方政府都是放水缓缴的。此外在项目的跨多年度的施工和销售中,地产遇到周期变化非常正常。按照现在竣工销售完毕才结算增值税的方式,完全有空间做到合理避税。

  要达到以税收调解物价的目的,要求必须有根本性的变化。例如,要将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地产相关税费统筹考虑进去。把目前多环节征收的各种税费形成的不同利益主体,摆在同一个平面上,大幅度减少在地产开发流通过程中,因为征税环节不同而导致的不同利益。

  说到底,就是税收能否对房价产生良性影响,关键在于税收作为国家税赋能力如何产生抑制房产炒卖、平抑房价,减少资产泡沫的积极作用。只有做到这点,这次税收稽查才不会走过场,才是一场有效的稽查风暴。

  □陈军(上海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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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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