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后开始后悔
“70年产权,价格便宜,均价3900元/平方米,8—9层南北通透的板楼,电梯入户。
”在北京工作了数年的外地人小张前些日子收到一条这样的信息,他欣喜若狂,在房价动辄高达一两万元/平方米的北京,竟然还有这么便宜的房子。
到了周末,小张起了个大早,乘地铁,换公交,几经折腾,终于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的这个号称是“70年产权”的楼盘,询问过售楼员后,小张变得有些沮丧:“这是小产权房,我还以为打广告说是70年产权的房子都是大产权呢,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5月下旬,有媒体爆出,深圳市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被外界视之为小产权房的“转正令”,预期深圳的小产权房可能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此传闻一出,立刻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
小张看到这个消息之后大喜,在和家人商量之后,迅速决定出手买房。他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北京商品房价太高,自己想早点结束租房生活,而自己购买的小产权房以后极有可能会转正升级为大产权房。小张为自己的“聪明”决定沾沾自喜。
然而,随后的一则消息又让小张陷入悲观的情绪中。在深圳小产权房可能转正的消息传出后不久,国土资源部明确表态,此消息系误传。同时再度重申,小产权房属违建,依然要坚决制止和查处,并要求各地主动向政府汇报,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统筹协调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为。
“我现在就经常提心吊胆的,买了房子也不安生,生怕自己的房子哪天被政府以违法建筑的名义给拆了。早知道如此我就不买了,担惊受怕的日子并不好过,有点后悔自己买房子太冲动了。”小张苦笑。
在本报记者接触到的购买小产权房的人群中,和小张这种情况和心态类似的人并不少见。
仍有多处小产权房热卖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6月16日指出,“小产权房就是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商和村里面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和基层政府比如乡镇政府签订一个合同或者协议,然后在集体土地上面开发建房并销售。”
在国土部重申“小产权房属违法建筑,依然要禁止和查处”后,本报记者发现,北京仍有不少地方的小产权房在“顶风”热卖。
6月18日,本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讲礼村的一处在售楼盘“奥北太阳城”,售楼员对佯称是外地购房者的记者介绍说,该项目共分3期开发,一期已经建成并入住,二期在建并在售,小区共开发有2000多套房子,是目前小汤山在建的最大的小产权房项目。
“虽然是小产权房,但我们的立项是合法的,政府是支持的,我们是以新农村建设立项的,属老年公寓项目,土地使用权是70年。”售楼员对本报记者强调,这个项目比较大,入住人口比较多,大约有10000多人,政府不可能强拆的,因为法不责众。
记者在小区内发现,该项目大约有30栋楼,有5层的板楼和8—9层的带电梯板楼,从外表看和普通小区并没有什么区别。
在售楼处,本报记者看到,虽然当天并非周末,但售楼处前来看房的人依然很多。
“我们这期房子是今年3月份开盘,均价不到4000元/平方米,几乎是周边商品房价格的一半,价格便宜,来买的人肯定就多了,有的人一买就是好几套,所以您要想买就要抓紧时间出手了。”售楼员告诉本报记者。
本报记者在售楼员出示的“集体房屋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上看到,该项目的土地所有权方为小汤山镇讲礼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建设方为北京市润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而该地块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昌建(1996)字第20-06-0745号。
合同显示,该项目立项为讲礼村老年公寓及配套职工住宅,即讲礼新村智汇润池职工住宅综合区,作为购房者的乙方则是甲方的荣誉村民或者老年公寓企业职工。
除了奥北太阳城,小汤山目前在售的还有“宅上四合院”等项目,售楼人员声称:“我们是民政局盖章立项批准且大力扶持的老年公寓项目,具备营业执照和经营权利。”“地上建筑物为本项目业主的所有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到期后业主拥有优先续租权。”
宅上四合院的售楼员告诉以购房者身份咨询的本报记者,该项目目前已经销售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房子不多了。
据周边二手房中介介绍,宅上四合院和奥北太阳城的性质差不多,都是小产权房项目,而小汤山已经售罄的小产权房更是不少。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除了北京市昌平区,在通州区也有不少在售的小产权房,例如张家湾镇,仍有四五处小产权房小区,如“环湖小镇”、“月亮湾晓镇”等项目。
政府曾要求停建停售
6月19日,本报记者致电昌平区小汤山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汤山镇政府去年就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小产权房项目停建停售,迄今为止镇政府依然是这个态度。
对于奥北太阳城等项目,该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这个项目应该是讲礼村给自己村民盖的房子,外来人购买肯定不符合手续。她还透露,有人给镇政府打电话咨询能否在讲礼村购房,镇政府的态度都是阻止的。
同日,本报记者以购房人身份拨打北京市建委热线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项目没有“五证”,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小产权房,奥北太阳城等项目也应该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相当于没有产权,因为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一般都只有使用权的,并建议记者不要去购买。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昌平区建委,其业务大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以购房者身份咨询的记者,村里自己开发的房子都属于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他们那儿属于违法的。人家村里或镇里开发的房子我们不管,这个算是小产权房,我们不承认的,他不是合法的开发商,你买了房子在我们这里过不了户。”
房地产律师秦兵6月19日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对于奥北太阳城这样的项目,可以肯定其为小产权房。作为购房者,如果购买这样的房屋存在风险,因为这些项目本身并不合法,政府以后可能会强拆,非本村购房者可能拿不到补偿;并且以后不能流转。
“如果你不能拿到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你买的房子就属于小产权房。”秦兵认为。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6月19日告诉本报记者,小产权房在全国是普遍存在的,并非北京特色的东西。对于小产权房如何处理,国土部目前正在研究中。“看国土部吧,部里出什么样的政策,我们会去严格执行。”
6月9日,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小产权房”是一个模糊的、不准确的概念,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也是违反相关政策的。可以肯定地说,对于处理“小产权房”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是十分明确的,关键是各地要下决心,协调各方,依法查处,抓落实。
6月18日,有媒体报道,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已经于本月上旬联合下发《关于适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有关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解释。
《通知》要求,15号令(即《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适用于2008年6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但对发生在此前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在15号令施行后仍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也应当依照15号令第三条规定给予处分。对于2008年6月前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仍可据15号令问责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作者 王松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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