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深圳小产权房可能“转正”的消息让小产权房再次成为焦点,国土资源部也再次要求坚决查处小产权房。然而,这种雷声大雨点小的查处只能将小产权房拖成历史难题。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说法,“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因此,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其实,如果任由小产权房泛滥,最大的恶果是“18亿亩土地红线”将会被大幅度突破,进而影响到粮食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小产权房是一种必须。
但是,对小产权房的治理确实存在相当的难度。占地形式多样:有占荒山的,有占河道的,有占农田的,有占宅基地的。开发主体各异:有村开发的,有乡开发的,有联合开发的。使用目的不同:有富人用来休闲度假的,有低收入人群用来遮挡风雨解困的等等。多方利益纠结,多种力量缠斗。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把小产权房所有的脉络理清并因此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无疑有相当的难度,也是对相关部门智慧和执行力的考验。
事实上,小产权房今天的难题,正是相关部门多年来在小产权房的治理上雷声大雨点小积累出的后果,使新问题一天天拖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强调小产权房不受保护,要严肃处理云云,但真正受到处理的却少而又少,相反,大批的小产权房却如雨后春笋不停地生长发育。这种做法,给了那些建造和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或组织一个强烈的心理暗示,就是对小产权房不会进行实质性治理,从而使侥幸心理愈加强烈,也使越来越多的低收入人群倾其所有加入到了购买小产权房的行列。如何既要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又要设身处地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实际困难,变成了未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最头疼的难题,而且拖得越久越难办。
从这个角度上说,深圳对小产权房的行动应该是一次有益的尝试。这种尝试最可贵的是本着认真的精神,极力希望解决好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深圳市人大《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表示将依法采取拆除、没收、确权、临时利用等多种方式处理,对少数经依法处理、罚款和补交地价后确权的建筑,明确使用权,而不是简单地允许小产权房全部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此外,小产权房存在的社会基础还有相当大的原因是商品房价格过高,以北京为例,在北京城八区难觅1万元/平方米以下的楼盘时,通州、顺义、昌平、大兴等地的“小产权房”却只有2500元/平方米至4000元/平方米。在深圳,据说2007年违法建筑就占住房总量的49%。如何确保低收入者的住房权,加强住房保障,降低商品房价格也应在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时多部门一起统筹解决。
无论如何,深圳对小产权房的行动都应给相关部门一个有益的提示甚至督促,要求有关部门必须下大力气、花大精力认真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否则,一味回避问题,拖而不决,就只能让问题叠加,不仅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损害了相关部门的形象,甚至将本可以解决的问题拖成历史难题。那时付出的解决问题的成本将更难以承受。(作者 胡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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