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后悔权”不可滥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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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后悔权”不可滥用
2009年06月16日 09:07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消费领域和形式的增多,1994年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对于新问题无所涵盖,《消法》首次大修被提上日程。据悉,《消法》已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的立法规划,修改的建议稿上个月已上报国家工商总局。昨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公开对《消法》修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首现“后悔权” 但不可滥用

  世上本没有后悔药,但以后消费者在购买某些物品后,却可享有后悔权。未来,有四类商品交易活动应当适用《消法》后悔权制度:网上交易;先交钱后签合同的消费行为;交易额巨大的消费行为,比如购买汽车、房屋等;上门推销的产品。

  “后悔权实际上是冷静期,是充实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后悔权的设立不仅造福于消费者,而且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刘俊海表示,“但应严格限定消费者后悔权行使的期限,避免被滥用”。

  许多发达国家在一些消费行为上都已引入了后悔权,为交易设定了“可以后悔的冷静期”,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冷静思考后可以无理由退货。欧美等国家早已就一些高风险的消费市场为消费者定下冷静期,在直销市场上,美国的冷静期是3天,而欧洲是7天。日本1968年就制定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日本购买的正常商品基本都能实现“无理由退货”。

  刘俊海认为,后悔权可以使商家更加理性。在签订合同时,商家会把涉及到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重要信息全面、真实、客观、公平地披露出来。不过,刘俊海同时强调,后悔权有严格限制的使用范围,大概为四类商品。此外,《消法》将严格限定消费者后悔权行使的期限。“考虑到我们的消费者在当前不太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往往不够理性,我们的企业经营行为也还没有深度自律的情况下,我个人觉得应该是14天。”刘俊海提议。

  文化生活消费是重要调整对象

  除了首次出现“后悔权”外,刘俊海表示,《消法》的适用范围要进一步拓展。从消费层次来讲,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奢侈型消费都应该纳入进来。

  发展型消费品,包括教育消费等;而旅游等属于享受型消费;而必要的奢侈型消费也要列入《消法》。刘俊海表示,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将来会有很多消费者可能会购买一些私人的小游艇,甚至小飞机。但是从消费层次来讲,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奢侈型消费都应该纳入进来。

  而除了物质型消费品以外,《消法》还应该囊括文化生活、精神生活、教育生活、体育生活,甚至卫生生活等方面的消费品。绝对不能把消费者的消费需要仅仅理解为吃饭的需要或者仅仅是穿衣的需要,是吃穿住行、卫生、体育等各个方面综合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构建消费者友好型社会,才能打造在诸多消费品行业的民族竞争力,因为最苛刻的消费者会促生最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家。

  此外,图书消费,甚至网络上虚拟商品的消费活动及著作权作品的消费等,都将纳入到《消法》。“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一个重大的战略部署,鼓励老百姓文化消费,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也提升了民族竞争力。所以将来《消法》一定要把文化生活消费作为重要调整对象,绝对不能让它独立于《消法》之外。”刘俊海强调。

  建议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取代三包

  “我们希望在修改后的《消法》中引入产品召回制度。现有的‘三包’制度只是解决点到点的问题,而召回制度则是解决点到面的问题。所以召回制度对消费者的保护更为根本。”刘俊海认为。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产品召回制度与三包制度是对一个产品或服务分别从两个方面进行的约束制度。依照目前法律法规,以汽车为例,召回与三包都是为了解决汽车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法律依据、对象、范围和解决方式上存在区别。

  刘俊海认为,《消法》应明确产品的召回制度,增大经营者对缺陷产品的主动义务,对于不履行该义务的法律代价应该远远大于召回的成本并明确公开召回的情况。对于三包制度,应当适当延长,尤其是应当降低退换货的条件,增加质量不良经营者的经营成本,增大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使得经营者主动提高产品质量,否则单单一个产品召回制度和三包制度就能淘汰一个不注重产品或服务质量、不讲诚信的企业。

  除此之外,刘俊海还强调,此次修改可能会进一步强化商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提高广告欺诈的违法成本。现在对于广告欺诈的处罚,大多停留在工商局的罚款,这远远不够。除了追究商业责任外,还要追究广告代言人和相关媒体的责任。尤其对于在黄金时间播出儿童不宜的广告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记者 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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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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