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这项至今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陌生的东西,自从最近国家发改委透露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之后,便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它是否适宜现在开征?它的开征会对我国的经济、民生以及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昨天采访了几名房地产研究领域的专家。在他们眼中,这是一个足以引起激辩的话题。
争议一:早征,晚征,还是不征?
“我支持物业税今年年底就开始试点!”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表示,作为稳定房价的一种有力措施,开征物业税应当赶早不赶晚。他说,目前在学界有一些观点,认为开征物业税困难重重。而事实上,尽管国务院曾经多次将物业税提上议程,却始终是“只听楼梯响,未见人下来”。
“如果十年都不能开征,恐怕就永远不必开征了。”尹伯成说,尽管确实面临许多实际困难,但是政府完全可以找一两个城市进行实转试点,由易及难、由点到面,一面摸索和积累经验,一面也是对房市投机者发出一个有力的信号,这将对稳定房价产生很大的积极作用。
上海财大教授、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堃华,所持观点完全针锋相对:“现在谈开征物业税,没有意义!”印堃华说,尽管从长远来看,物业税作为一种财产税,是必然要征收的,但现在还远远没有到谈具体实施的地步。“财产税是什么?是富人税!”印堃华说,就中国目前发展状况而言,我们需要的是轻徭薄赋。只有等我国的中产阶级已经成长为社会主流阶层之后,才有可能实施征收物业税。而这段等待的时间,可能是二十年,也可能是三十年,完全取决于社会发展的速度。
中国社会科学金融所教授、研究员易宪容博士昨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提出,物业税制定的难度不高,并且在一定前提下应该“创造条件推出”。至于这些条件,他将之归纳为:详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科学方法或市场方式低成本地对房地产进行估价,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和严格细化、科学规范的征收规则。
争议二:开征物业税,土地出让金怎么办?
很多学者认为,开征物业税可以平稳房价、抑制炒房,但不应该因此增加居民负担。但问题是,现在的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物业税开征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办?印堃华表示,在目前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重要财源的情况下,“土地出让金”不仅不可能取消,而且由于土地的稀缺和不可再生,有可能越收越高。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开征物业税,其结果只能是给购房者又加上一层新的负担。
“如果开征物业税,原本包含在房价里的土地出让金应当按比率折入物业税中,逐年征收。”尹伯成说,针对一直成谜的土地出让收入,近期国家统计局已经开始着手“摸底”,相信这个数据是可以弄清楚的。即使一时无法摸清具体数字,那么政府也可以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先行制定一个合理的土地出让金比例,将原本一次性从房价中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折为逐年收费的物业税。这样既能够避免购房者背上双重负担,也可以遏制某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
不过,对“土地出让金”是否与“物业税”重复的问题,也有专家指出,即使是不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国家,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依然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同样要体现在房价上。要想将土地成本从房地产价格中剔除出去,恐怕是不可能的。
争议三:买房合算,还是租房合算?
“开征物业税的主要目的,是抑制投机,而不是正常消费。”尹伯成说,假如开征物业税,必须明确首套房不征、第二套或以后的房产征税的原则。这样一方面保护购房自住的老百姓的权益,一方面也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高房产投机者的成本,遏制“炒房”现象,最终实现平稳房价的目的。持近似观点的易宪容则表示,假如能够做到他所提到的四个前提,那么开征物业税,对于房价确实会起到抑制作用。
印堃华对此的看法则有所不同:“开征物业税,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不少副作用。”他告诉记者,之所以我国目前房价居高不下,其根本原因不在于炒房者,而在于供求关系本身。而房屋成本的不断上升,也造成了房价的攀升。政府应当做的是降低成本。物业税的开征,将再一次提高购房成本。届时,相当一部分房东可能会因为成本增加而放弃出租,选择转手出售房屋。这样一来,房屋租赁市场的价格反而有可能大幅上扬,这有可能提高只租得起房子的那部分市民的生存成本。(袁祺 徐维欣)
事件回放
今年5月2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再次纳入,使得长期停留在理论探索层面的物业税,有了进入实质性进展的可能,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所谓物业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收的一个税种,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起,我国政府曾就是否开征物业税进行过多次意见征询和专家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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