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应该站出来回应一下谢百三教授。关于物业税的开征,谢教授已经背离了一个经济学家的观点和立场,只为少数多套物业持有人说话,缺乏理性和科学精神;并用一种对社会生态的假想取代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实在是非常荒谬的。
当前,中国经济对出口和投资的过于依赖,消费不足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最大制约,不解决这些问题,日本“失去的十年”在中国再现的可能都将存在。中国社会面临的是必须寻求改变,而物业税的开征,是这种改变的方式之一。
物业税开征的主旨和方向是没有错的,目前的时机和环境也比较成熟。谢教授纠缠的很多问题,只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没有多少探讨的价值,因为物业税开征的细则出台后,按惯例是会征求全体纳税人的意见,然后再进行修订,再出台执行的。现在最需要讨论的,不管站在什么人的立场和角度来说话,是中国社会究竟要不要调节社会财富?用物业税调节社会财富的方法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就用谢教授的不确切数据来说吧。中国有百万家庭因此要闹妻离子散。当然,这是个不确切的数据。去年底,有关数据表明,中国1000万以上资产持有人共有30万,假定每个人都有一个家庭,也只有30万个家庭,这30万家庭共持有资产14.9万亿,相当于2007年中国GDP的一半,而人口只占0.238%。
这30万人会为了每年一点税收而闹妻离子散吗?我想告诉谢教授,会有人这么做,不过比例非常少。只要仔细考证这30万人的发家史,就应该知道,以他们的财富,怎么可能为了这点物业税而妻离子散呢?这种假想出来的社会生态明显不符合实际,更不可能是物业税开征后的效果。再说,这30万人大多有产业,靠什么赚钱?消费啊,房价降低了,老百姓负担减轻,有钱消费了,富人们才能赚钱,这个道理很简单。
再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来看待物业税。这个税收在开征前,政府正在把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和交易环节的90多种税费 (影响房价30%左右),逐步清除和梳理。这一点从去年9月15日以来,不仅是普通购房人甚至开发商和楼市炒家都尝到了甜头,当然,这些税费还要进一步减免,土地出让金要改革,这样房价将会逐步接近城市居民的购买力,对房价的长期稳定是个利好。对已经持有两套以上住宅的城市居民来说,如果有用于出租的,那在出租的收益上纳税是很正常的,那么,持有多套显然应该多纳税。我们的城市居民有近亿家庭,又有几人持有多套物业呢?百万人通过纳税这种形式,让近亿家庭少承担一点公共义务,并将财富通过消费的形式流转市场,于国于民皆有利。
只要政府保持调节社会财富的宗旨不变,物业税对绝大多数人,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有好处的。(牛刀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