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的物业企业监管将采用类似驾照的扣分制度,如果物业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扣分,如扣满12分,一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每每见诸报端,今后物业公司在得罪业主之前,就需要考虑到底值不值得。
6月5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出台的《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继房地产企业和房屋经纪机构之后,物业服务企业也要被“打分”管理了,并且“分数”要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办法》的出台,不仅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也能更好地监督物业公司。”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按照“暂行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日常巡查、集中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并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对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检查、处理、记分,并按照记分对物业企业做出相应处理。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物业公司的评分和处罚主要分为三档。其中,积分低于-6分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提出书面警示,责令限期整改,改正期间该企业不得参加示范项目考评;积分低于-9分的,约谈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告诫,一年内该企业物业服务资质不得升级。若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积分低于-12分的,由市住建委核查其资质条件,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北京市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上包括了北京全部有物业项目的企业。北京世纪金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玉苍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北京市目前有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2000多家,其中一二级资质的有200多家、一级资质的50多家。
对于造成目前北京物业纠纷日益增多的原因,陈玉苍认为:“物业公司本身良莠不齐,而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的‘门槛’比较低,新建的小区又都需要物业管理公司的介入,这就造成一些物业公司恶性竞争,不仅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更导致物业纠纷日益增多;此外,不少物业纠纷缘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一体化,导致物业管理公司在处理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时,不能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立场介入事件,不仅无法化解矛盾,反而使得矛盾继续升级。
因此,必须让业主自由选择‘第三方’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能够从某种程度上有效缓解物业纠纷。”
《办法》的出台,将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化向有序发展。孟宪生认为,我们国家实现了住房商品化以后,业主成为了“物”的主人。从“物”的权利以及“物”的保值、增值角度看,业主要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应的法律来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业主自治制度的内容。北京市住建委出台的《办法》中物业服务要被“打分”,并且“分数”要记入档案,这样做不仅可以加强行业管理,让物业公司加强自律,同时也使物业公司更加透明,最终目的要将要将劣质管理公司淘汰出局,有助于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化发展。
孟宪生说,《办法》的出台,对处理物业与业主管理有进步意义,是政府对物业进行监管的细化,中国的物业管理起步晚,没有样板可学,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物业纠纷日益增多的局面,必须改革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现有模式,变双方博弈为统一体,希望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和业主的利益相关规定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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