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天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5月25日《北京晚报》)
国内一些大中城市房价高得离谱,老百姓买房负担沉重,一些人甚至沦为“房奴”,这种现象已成为社会各界反映非常强烈的一个问题。人们普遍认为,炒房者的投机行为是导致房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所谓炒房者,一种是投资者购买多处房产,期望在高房价时“出手”获得最大利益;另一种是开发商囤积居奇,牟取“不道德”利润。
如今,房地产“暴利性”的行业本质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投资,投机性的买房需求不断增加,开发商不断存放房源,以期获得更高的利润,房地产行业“泡沫”越积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稳定房价、限制房产投机就成为国家推出物业税的重要原因。
物业税,通常被称之“不动产税”或“地产税”,是抑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一种有力的税收杠杆工具。它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波动而定。
从经济理论来讲,实施物业税可以提高投机者炒房的成本,降低其收益预期,从而减少投机需求,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在征收物业税情况下,炒房成本极高,风险极大。房地产商或许会通过提高房价来转嫁税负,但是从长远来看,持有房产的成本加大,必然会抑制投机性的炒房行为,减少了需求,势必降低房价,让房价回归正常价值。
一些网民闻“税”就色变、就反对,担心开征物业税会加重购房负担。笔者以为,这部分消费者大可以放心。国家开征物业税并不会对所有的房屋进行征税,而是会选择标准高、面积大的豪华住房、拥有多处房产的个人或企业、企业经营性的房产作为征税对象。并且会出于对居民居住权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国家不会对购房者的第一套房征收物业税。但是,对于那些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而言,征收物业税后,投机买房的税收风险加大,还是谨慎介入为好。
有句话说的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同样,谁占有的资源越多,谁就应该付费越多;而且过分占有就必须付出惩罚性的代价,这显然是社会公理。开征物业税可以让房屋回归到居住、保障基本消费的基本功能;并且,从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税过渡到对持有环节征税,也是税收管理体制的一大进步。
当然,仅仅依靠物业税不能完全遏制投机炒房。现在房市中的投机行为相当普遍,这就需要通过深化财税政策改革来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从法律上消除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虚假交易(假按揭等)、哄抬房价、囤房囤地的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商品房成本,让“达摩克利斯之剑”永远悬在那些炒房者的头上!
相信随着物业税的出台和大量保障性住房即将投入市场,“居者有其屋”不再是梦想。听,那些炒房者的“丧钟”已经响起……(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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