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将配建1万平米公租房 严防开宝马住公租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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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配建1万平米公租房 严防开宝马住公租房

2010年06月28日 15:31 来源:新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道外区陶瓷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将配建1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这是继群力新区易地安置及保障房项目后、我市又一处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小区。据介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的相关办法。

  公租房最迟明年底竣工

  据介绍,为加快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年初,我市就提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目标。4月1日,群力新区易地安置及保障房项目工程开工建设,除棚改易地安置用房、临时周转用房和廉租住房外,该小区计划配建5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这是我市首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目前,群力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最迟明年就可以交付使用。

  已配建公租房近千套

  据了解,道外区陶瓷小区棚改项目是我市今年启动的第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占地面积507600平方米。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该小区将配建公共租赁房1万平方米、大约有150多套。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将以中小户型为主,每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以此计算,群力新区保障房项目将可提供公共租赁住房800余套。

  据了解,我市相关部门开始着手进行调研,根据国家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的相关办法。

  只能自住不得转租闲置

  据介绍,住建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严防开“宝马”住公租房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在国内还刚刚起步,有很多问题还有待解决。比如,如何构建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防止出现开“宝马”租住公租房现象的发生。在准入门槛上,一些城市做法是,只要年满18周岁,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人群和新就业人员等“夹心人群”,具有稳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本市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低于城市住房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都纳入申请范围。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于志华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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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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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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