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青岛今年首批2000余套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购工作正式启动,6月21日开始市民就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购,申购家庭需经过街道受理、初审,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市住房保障机构最终审核后才能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据介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提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登记: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含2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15328 元;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22992元;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记者 梁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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