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南京正在加快研究公共租赁房制度,今年我市公租房新增供应15000套(间),租金有望是同地段市场租金的60%—80%。
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新就业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的新内容,其保障的对象锁定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表示,公共租赁房将重点解决这部分人的租房或者买房问题。同时,公共租赁房还将保障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问题,还考虑到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公共租赁房制度一直在研究中。”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初稿已经形成,江苏省目前也在抓紧落实公共租赁房制度。该人士表示,南京市将按照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研究落实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拟定的《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草案)中规定,公共租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将包括中等偏下收入者和新就业人员,并按照“统筹兼顾,区分层次,稳步实施,住有所居”的方针实施。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保障形式,即“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针对不同性质的用工单位自建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将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不过将严格限制各单位的建设、租赁程序,严禁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租金有望是市场价的60%—80%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将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将政策落到实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肯定要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预计为同地段市场租金的60%—80%,并强化进入退出机制,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上月,南京市签订的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目标:全年新增廉租房3405套、新开工经适房30410套、廉租房租赁补贴实际发放11135户、公租房新增供应15000套(间)、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102万平方米,前4项目标任务均位居全省之首。
“从目前南京史无前例的‘庞大’开工量和竣工量来看,实现这个目标并不是难事。”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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