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6时50分报道,重庆市政府说,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售并举”。《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在今年7月1号起正式施行。《暂行办法》规定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重庆物价、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后定期向社会公布。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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