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片区和大竹林片区公租房动工后,5月22日,重庆西永片区与华岩片区公租房同期开工建设,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出席开工典礼并为项目奠基。至此,重庆市主城区已开工4片公租房项目,还将启动2个建设项目,使今年公租房开工总面积达750万平方米,并有望提前完成3年2000万平方米的主城区公租房建设任务。
满足常住人口需要
黄奇帆表示,重庆市公租房主要出租对象是重庆市主城常住人口中的“3+1”群体。所谓“3+1”群体,“3”指的是城区原住居民中的低收入群体,在主城区打工的外来农民工,在重庆市主城区工作的尚无购买商品房能力的大学毕业生。黄奇帆表示,“我们不讲户口,而讲有没有工作,是不是常住,有没有稳定的收入,因此重庆的公租房是开放的。”
“1”则是指重庆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邀请来渝的特殊人才,以及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争光贡献奖获得者、复转军人等。
此外,重庆市已开工的公租房项目均与高速公路、城市公路等相连通,并规划或预留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房屋在容积率、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也是按照商品房标准设计,绿化率高,公共设施齐全。黄奇帆表示,今后的公租房建设,都将坚持这样的标准,尽可能使住进公租房的市民生活满意。
实施多种住房保障
目前,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办法仍在起草制定中。黄奇帆透露,重庆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标准,使公租房能最大限度满足城市常住人口的住房需求。
“纯粹按照收入来划定公租房的出租对象并不科学。”黄奇帆认为,“就重庆市主城区目前的收入水平来看,我认为,家庭月收入低于2500元,个人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该属于中低收入群体。今后,有关部门还会每年适当调整这个标准。”
“我们对公租房系统做了测算,大体上能直接覆盖居民群体的20%。”黄奇帆表示,按照重庆双轨制的住房配置体系,30%左右的群众的住房保障应该由政府解决,除了公租房之外,重庆市还将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提供保障性住房。
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在过去10年中,重庆的危旧房拆迁完成了200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完成700多万平方米。
“这种安置的房子就属于有产权的保障房,大概可解决10%以上的老百姓的住房。”黄奇帆解释说,所谓的“有产权的安置保障房”,就是政府“四个不收”,包括不收出让金、配套费、交易税费和销售利润税等,使得价格比一般商品房低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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