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6日电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消息,6日,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通知包含了五项十三条内容,从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住房建设的相关规划和计划、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相关措施。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通知提出,在落实本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对已出让的居住用地建立“住房建设项目手册”制度;对已批未建居住用地加大清理力度,及时督促企业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加快建设,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应当予以及时处理。
通知在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力度较大,提出从今年起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缓解人才住房困难,打造人才“宜聚”城市。
今年内完成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万套,分配供应1万套,发放5000户低收入户籍家庭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的工作目标。
此外,通知也要求,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建设总量、结构、用地、资金及相关实施措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用地供应量占“十二五”期间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
通知提出,建立由多部门参加的房地产秩序联合监管工作和信息共享机制。6月底前,在深圳全市开展一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市税务部门加强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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